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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鬱的熱帶(Tristes Tropiques,Claude Lévi-Strauss)

     憂鬱的熱帶,知名人類學者李維史陀的經典名著.不過呢,這本是因為突然出現在網路書店每日一本六六折的書裡才買的.店家推六六折的書類型多數與我閱讀範圍差太遠,根本不可能去買,難得出現一本,那就捧場吧.憂鬱的熱帶是以李維史陀1935年起到1938這幾年內在南美洲巴西熱帶山野裡田野調查幾個印第安人部落族群後的"產品",以產品形容有點糙,與正式的田野調查報告相比,這本沒那麼官方制式,但它也不像遊記旅行日誌那樣輕鬆寫意,"乾"貨不少,加上篇幅多,其實有一點枯燥.除非對人類學特別有興趣才會特別喜歡那些民族誌的描寫.不過,本書實際上的精華未必單在那些民族風俗,習性,聚落,外觀的陳述上,而存在另一些更深刻意義的部分.

      本地的日本台偶爾會播放一種主題實境秀.就是製作單位去南太平洋的某小島,或是非洲內部某個遠離現代文明的部落裡,邀請其中某戶人家到日本人家裡去生活1到2周的時間.這些被邀請來的人清一色生活在沒有現代工業文明產物的環境中,無電無石化產品無乾淨飲用水,對於外界所知甚少,因為他們從未曾離開部落.也許製作單位要的就是那些因為"不知"而產生的"驚奇"畫面,比如初次搭飛機,搭車的好奇驚訝,乍見都市大樓,高塔,飛馳的電車露出又驚又恐的表情,甚至因此嚇到發抖"漏尿".或是日本家庭向他們展示瓦斯爐,電鍋,電視等電器用品後神奇的火與電帶來喟惑表情.日本人以為是他們在觀察或創造那些原始人"進化"過程.反過來看,日人自己也是被觀察的對象,觀察者包括觀眾,與那些不能以現代方式紀錄的原始人,而從這種異向的角度,觀察與紀錄的行為是一致的,與誰文明較先進無關,差別的只是工具與觀點,而這些則與觀察者自身的社會有關.

     以上的例子或許粗略,但在本書卻是要緊的.至少在1956年出版的這本書裡,李維史陀早就預見或說他已經明白這種差異社會觀察的意義.特別是就一個人類學家的角色.甚至可以認為以上的節目略帶著進步文明視角去觀察一個"所謂的落後"文明.並以"他"者驚訝或恐懼的反應來顯示觀察者自身的優越.而這正是作者寫作這書的結論點之一.也就是時至今日,他以為的那種對人類學家角色與觀察錯誤的認知仍舊存在.名義上書共9章,但我以為它其實可以化簡成四部分,前三章是第一部分,交代了李維史陀離開歐洲,探訪南美洲巴西的前後因緣.第二部分則是對南美洲的進行了地理學上的解釋並指出它與南亞熱帶地區差異的因素,第5章到第8章則是第三部分,分別是對卡都衛歐,波洛洛,南比夸拉,圖皮-卡瓦西普等四個印地安人部族的部落居住環境與生活型態進行描述.第四部分是最後一章,李維史陀以他從這次田野調查的觀察結果提出了對於人類學,社會學觀察中所涉及了人類學的屬性,宗教在人類社會所處的位置,人與他者關係等進行哲學性與相對性的比較.

    如果把他幾年的田野歷程當作觀察不同世界的手段,那麼做這些事究竟有甚麼意義?透過李維史陀自身的敘述,從一個人類學家的角色.他以為首先在於激發思考人類學的目的.人類學家經過千辛萬苦到達平常不易前往地區,一方面要冒著感染不知名疫病的風險,或是因旅途中天降災禍,或是地形險阻的危險,乃至於被不知名的原始民族攻擊等等可致死的因素.難道只是為了向文明地區展現出在遙遠地區存在一個外貌裝束奇特,行為舉止,思考言語與人類學者呈現不同風貌的人事物而已?而人類學的目的就僅止於此?李維史陀以為旅遊,或是探險,並不是只為了理解腳下的沙漠,另一面也是要解開自身腦中的沙漠.從他的論點,雖然前往與觀察的是一個異社會,但真正的目標還是在理解自己出身的那個社會,並藉由這種理解找出自身社會的問題.

     所謂的理解也涉及到一個怪異的人類學家的長期誤區.作者指出人類學家總是嚴苛的看待自身所屬社會的問題,而寬容看待它們去探索的遠方部落,以至於完美化了遠方的原始部落.比如遠方的部落可能存在嗜殺,殘忍或是恐怖的傳統習俗,人類學家總是能以較寬容的態度角度提出合乎當地社會的一種說法,不過相對的同樣行為若發生在自己出身的社會則會毫不容情的批評.而他以為這樣的比較方式首先就會讓人類學失去它的科學一致性,也會因此失去探索異社會來對比觀察自身社會的本意.而且這可能產生一種結果,一種產生沒有一個社會是完美的論點,因此會導致我們不必去參考參考一種值得學習的社會,而這樣的推論是有問題的.但他以為這也不表示我們需要把一張完美無缺證書頒給任何一個社會,不管是過去的或現在的,存於在特定時空之外的任何社會.因為那樣做的話,我們就會覺得那個社會無法忍受,我們會以如同我們譴責自己社會的理由來譴責那個社會.這是不是表示我們因此不得不批判任何形式的社會組織?是不是我們就要轉而歌頌"自然狀態",因為只要是一種社會組織就不免要破壞的自然狀態?而從李維史陀的觀點,只要存在語言就是存在社會,人類無法與語言分開,所以他以為採用這種自然狀態的觀點是違反人類學的.他也以某個原始民族處罰偷盜的方式是沒收他的財產,然後全村的人再以某種一種形式逐次的獎賞逐漸改好的人,也就是它們是以處理"頑童"的方式來逞罰犯人,當他逐步改好時也能得到獎勵,而這種方式與所謂的文明社會單純以監禁或刑法的方式,要更合乎人類社會.甚至比談"人權"的文明社會更具進步性,只是這種社會制度方式並不易被沒有參與其中的人察覺,而這正是作者以為的人類學家的角色所在.

    書的最末,作者以佛教,伊斯蘭教等宗教觀點來談宇宙,人類生存困境與整體社會問題的連結,有他的哲學觀論點.可惜我個人非馬克思信徒,對佛教的觀點也未能贊同,也不喜歡以集體困境來威脅個體的作為,只能說作者清楚的交代他心目中對人類學最終該有的目的與角色比多數人想像中的高大,遠非我這種個人主義能企及.但我以為作者以馬丁尼克蘭姆酒所以較現代工廠製酒香醇,是因為它存在不知明的雜質,而這雜質就是所謂的"熵",而人類學可以改稱為熵類學,也就是解構各層級組織的尋找熵的一個過程.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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