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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選舉(艾薇拉投票記)(The Suffrage of Elvira, V. S. Naipaul)

   "全民投票",又一本奈波爾作品,是簡體版,是順便跟前面那本"復明症漫記"一起買的,它的繁體本書名是叫"艾薇拉投票記".既然有選舉,又有投票,故事顯然明確.

   艾薇拉(簡體版翻作埃爾維拉)是個地區名,小說雖沒交代,但應該是位於加勒比海南邊的島國千里達,這是從內文出現西班牙港這個地名推知.千里達過去是殖民地.包括西班牙,荷蘭,法國,英國都曾殖民或佔領該地,在1962年獨立,小說預設的時間在1950年,它在1946年施行第一次民主選舉.此處可以看出作者的設定,民主的萌芽,初次的選舉後四年,進入第一次有人要連任,有新人被權力吸引加入戰局,而大多數平民也在這四年中逐漸清楚自己能從選舉中撈到甚麼,多國殖民,多語言,多民族,宗教多元複雜,構成這場荒謬的選舉.

  埃爾維拉本身就是一個意義的來源.它原來是殖民時代一位白人莊園女主人的名字,這位埃爾維拉曾與一位黑奴生下一名死嬰,埋在一個小山坡上.後來這山坡蓋起一幢小木屋,專門用來曬可可豆,但後來荒廢後傳說鬧鬼,在這場選舉中,這幢小木屋曾出現,被當作一個轉折.從這裡可以看到作者想以這場選舉與那名混血死嬰形成對應,一個西方的制度與當地受殖民地間的混血產物構成了一個注定死亡的選舉,注定沒有前景的變形民主.

  故事開始在一位叫哈班斯的人參加立法局在埃爾維拉這一席議員的選舉.這位先生打了一個算盤,在當地共有8000張選票,其中印度教徒4000票,穆斯林1000票,西班牙人1000票,黑人2000票.只要他能夠找到能掌控這些選票的關鍵人物作為自己的幕僚,就有機會贏得議員席位,而他的主要競爭者是一位傳教士,於是他來到埃爾維拉找到了一位叫巴克什的裁縫,這人養了8個小孩,不過他能掌控1000張的穆斯林的走向.這位巴克什是個十分投機精明的人,他把自己的兒子弗姆推薦給哈班斯做他的競選主任,每個月能得到75塊美金.透過這位巴克什,哈班斯又找了他的其他競選幕僚,能掌握3000張印度教徒選票的吉德倫金,他開給吉德倫金的支票是自己的兒子可以娶他的女兒,這樣他就能掌握住其中4000張選票,為了能夠從西班牙人與黑人手中搶下部分選票,幕僚又多了馬哈奧德,與達尼拉姆.他倆負責找生病或即將死亡的黑人希望透過賄絡來買票,而為了穩定票源.他們還在酒鋪裡設立專戶,任何支持他的人可以拿到飲酒券免費喝蘭姆酒.原先因為宗教信仰的關係,西班牙人與黑人是不會投給哈班斯的.主要是有兩位白人女子一方面傳教,一方面宣揚選舉的壞處,這妨害了哈班斯的企圖.但在一場莫名其妙的酒醉後,傳說巴克什將小狗"老虎"看成了大狗,以為受到了傳教士的詛咒,使得巫術惡魔的傳說瀰漫在街上,人們害怕投給哈班斯會遭到厄運.但是在弗姆在小木屋發現的五具狗屍,利用這些屍體養了一場破壞詛咒的反詛咒傳聞後,情勢逆轉,1000張的西班牙人轉而可能改支持哈班斯,而達尼拉姆也成功地用了黑人領袖庫費的死亡辦了場盛大的喪禮而爭取到許多黑人票,最終哈班斯得到5336票當選.

  如果小說要看故事,那從以上來看,應該是無聊的.但這個故事應看一些其他的部分.這是一場荒唐的選舉嘉年華,也是一場低能的殖民民主的展現.表面上埃爾維拉的民主選舉看起來事件地方大事,人人踴躍參與,但是小說從頭到尾都沒有看到候選人哈班斯提出任何政見,他只是一味"答應".從助選幕僚的薪資,到提供某種未來期約交換,甚至給小孩修建體育場與設施.他的選舉手法只有賄選開支票一招,用金錢,物質,聯姻的手法買通宗教與族群頭目為他助選.更可笑的是他的助選幕僚們除了對他乞求各種金錢物質的需求外,根本也提不出任何幫助地方的建議.從殖民背景的條件,埃爾維拉的選民多為文盲是很正常的,他們非但看不懂文字,甚至連投票要打x字記號都必須逐一教導,除了候選人怠惰不提政見外,也可能是他們早就知道選民就是只有這種程度.所以只能無厘頭的標誌如星星,鞋子,心與鞋子等符號來代表候選人自身,並以各種空洞文宣,口號來建構出荒誕無稽的選舉大戲,除了"甜頭",選民看不到其他東西,但是套用巴克什夫人常說的一句話,任何甜的東西剛開始都是甜,但是最後都會變為異常的"酸",所以哈班斯是高當選了,但他花了巨額的金錢,花錢多到他根本不想再回到這裡,而選舉即結束後,那些沒收到過哈班斯的選民,甚至也不是投票給他的人,也反過來想跟哈班斯要錢,除了錢,這一場選舉沒有其他都東西,一切都酸了,當然埃爾維拉也在選後被當選人哈班斯給放棄了,可以想見他將在西班牙港的立法局裡大撈特撈,否則不足以賺回他花的錢.

     小說裡以艾爾維拉的印度人聚落為主,無論是印度教徒或是穆斯林都遭到他的嘲諷,而殖民政府所推動的普選也成為剖析千里達的族群,宗教現況.黑人解放後,由移居的印度人承接了勞力功能,而它們也延續了白人對待黑人的歧視,小說裏頭的印度族裔都把黑人視為懶惰只想藉機投機搶奪的貪婪者.但是又想著利用他們的貪婪為自己牟利,而個體的貪婪則界有兩個年輕人弗姆與洛克胡的對抗,並展現他們各自的謀算從金錢到情慾,只要能達到私利無所不為.包括勾引人妻或是假裝神怪.但這小說有一個族群,"女性",卻是相對於那些眾人而言是最獨特的,包括追求自己幸福而與洛克胡私奔到西班牙港的"新娘",或是吉德倫津的女兒最後居然遠赴倫敦求學生活,而那位最貪婪的巴克什多次利用立場反覆一再敲詐哈班斯,他的老婆巴克什夫人早就提醒過這場選舉的甜頭終將變為酸的,他的警言並沒有阻止人們的行為,但是這三位女性的突出點也許是作者試圖表現甚麼的一種可能.雖然這是一本看來有點悲劇又黑暗的故事,但顯然並沒有這樣的氛圍,不論是汽車大遊行,或是喪禮上的高歌,還是最後以爆炸哈班斯的捷豹汽車,都隱含著有趣,煙火,歡樂的景象,似乎這也是與殖民同時而生的當地人性格的展現.

     雖然說這是1950年代的作品,但從後來的歷史來看,第三世界南美與非洲等地這些殖民地獨立後轉為民主國家狀態似乎完全如小說一般,且至今也沒有太不不同,當然作者的目的未必是要預言,或是對照,他可能只是想寫他自幼生長的地方的狀態而已.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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