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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法律與政府︰巴斯夏政治經濟學文選(Essays on Political Economy,Frederic Bastia)

 

  在此之前,關於巴斯夏(Frederic Bastia)的作品寫過 看得見的與看不見的 ,但嚴格說巴斯夏的政治經濟文章當年都是以單篇來發表,看得見與看不見的只是其中一篇,而這本便是他的政治經濟文選,書名財產、法律與政府似乎是中文版編輯時戴的一頂帽子,查了一下amazon與wiki只有Essays on Political Economy,但這個中文書名也算忠於原著,確實符合這本書的精神,書中所選文章共14篇,除了看得見的與看不見的,法律兩篇較著名外,其餘的文章都圍繞在財產權,法律或政府與財產權的關係上,Bastia是法國人,本書原文是法文,但書末端譯者表達他翻的是英文版,應該是語言文化上的差異不得不然. 作者Bastia10歲父母雙亡,25歲繼承祖父大批遺產,自此後不用憂慮物質生活,若以當前社會的價值觀,是所謂的靠爸族,但也因為如此他才有時間遍讀歷史,哲學,經濟,政治各類書籍,被認為是早期的自由主義者,雖然他在1850年年僅50歲時過世,但留下的文章,在今時今日看來確實有值得讚嘆處,特別是對於共產主義,社會主義可能形成的社會結構與型態的先見之明,無一不應驗.

 

  Bastia生活的年代約與大仲馬,巴爾札克同時,讓人頻添更多對那個年代法國的想像,各種文學,藝術,思想作品交錯,相映成輝,本書的最後一篇收錄了蠟燭製造商關於禁止太陽照射的陳情書,似乎是英文版未收錄的,巴斯夏在此虛構了一個法國蠟燭製造商要求政府下令家家戶戶需以布幕封閉門窗,讓陽光無法照進室內,因為太陽光的照射傷害到蠟燭製造業的利益,只要政府願意下令這樣做,那麼有關室內照明的行業都會得到好處,油脂業,牧牛羊業,肥料業,乃至石蠟業都可以因此受惠,這意思乍聽下非常荒謬諷刺,但作者正是擅長以此種筆法來表達對於貿易保護主義,關稅等政府政策對於經濟的傷害諷刺,也是本書俯拾可見的亮點,Bastia借例說他以50法郎的成本製造了葡萄酒,將其出口到英國,他的代理商以70法郎的價格出售,並換英國的煤炭回國,以90法郎在法國出售,但法國的議員說Bastia傷害了法國人,因為他的愚蠢行為,讓法國產生40法郎的入超,Bastia說他不解,何以他,一個法國人賺了40法郎的利潤,卻被認為是國家的損失,他不能同意議員的觀點,更可怕的是議員還主張政府補貼出口商,希望如此便能產生出超,便是國家獲利,他認為這種貿易出超論荒謬的做法不但傷害了國家,更為嚴重的是用其他國民的錢去補貼出口商,而這是議員們沒有看見的,雖然這也是一個虛構的例子,但相當合乎實情,本地的汽車業就是一個絕對完美的例證,長期接受直接或間接補貼,政府對進口汽車課以高額貨物稅,使得民眾需要花更多錢才能購車,結果創造出來產業有國際競爭力嗎?有自製力嗎?有市場嗎?長期以來還是只能在國內出售,甚至於淪為汽車裝潢業,而他們早期因為建廠所得的土地,現在更因為能變更開發,成了我們這個衛星城區最大的素地戶,價值上百億,這不奇怪好笑嗎?而它正是貿易產業保護主義的一個諷刺範例..

 

   寫著這篇時,電視新聞恰好播到文林苑強迫被拆戶的某個共同持有人後悔了,或是已經無法忍受了,願意接受被拆遷,於是,衝突再度發生,那位事主雖然被迫答應都更,但公親卻不樂意了,這裡的公親正是那些沒有此地財產權的社運人士.事實上若以自由主義的觀點為基準,當前的公辦都更政策就是一種嚴重侵犯財產權的政策.然則財產權重要嗎?Bastia從洛克的生命,自由,財產三樣天賦人權出發,指出這三種天賦人權是優先於法律的,法律的存在是為了保護這種權利,而不是以法律來規範這三種權利的範圍,但從現代國家的發展過程中發現,共產主義與社會主義正是選擇後者,所以,雖然文林苑的都更案被多數社運人士抗議,但從實質面來看,這些人其實並不在乎財產權的本質天性,不在乎財產權被侵犯,他們在乎的是誰的財產權被侵犯,所以即使那位業主不管是主動或被迫同意都更,他們都會反對他,因為他們不在乎財產權,只在乎建商吞併了別人的部分財產. 因此,如果相連的一百畝地中,若一人持有99畝,另一畝由99人持有,他們會反對那持有99畝的人以法律進行都更強倂另外99人的土地,卻不會反對那99個人透過法律去跟那塊99畝地平分都更,而後者正是均等主義,是富人稅的延伸,但也是一種對於財產權的掠奪,而Bastia認為法律的存在正是為了制止這種行為,對於自由主義者而言,不論是99畝的持有人,還是99分之一畝的持有人,他們的財產權都必須受到法律保障,並不存在95%的人投票決定5%的人土地該如何運用的問題,就算提高到99%的人決定1%的人財產權的提議都是錯的,因為自由主義者眼中財產權是優先於法律的,優先於國家的,優先於政府的,而這正是整本書的精隨,財產權保障優先,法律提供保障,政府不得侵犯個人財產權.

 

  前面說過財產權是天賦人權,在遠古沒有國家形成前,甚至沒有群聚生活前,一個上古野蠻人辛苦搭建了一間草屋,或是獵捕了一隻動物當作食物,任何別人想企圖奪取這間屋,或這個獵物時,野蠻人會自然的以武力相抗,這種自然而成的人類天賦,個人的權利,怎麼會因為國家的出現,因為群聚生活的需要,而被剝奪呢?因此任何人或組織是沒有權力透過暴力的手段奪取他人的財產,而形成人類社會後,必需拿掉個人的暴力反撲,代之以法律的型態來保護個人財產,因此就這個觀點出發,法律的本質就是暴力的,是野蠻人採取個人以暴制暴的一種型態的演變,至於國家,政府他的最大功能只在於提供基本的警力,護衛能力ˋ而已,從國家的角色來看,功能過度強大到幾乎干預人民所有生活大小事務國家,正是許多人誤解當代自由主義者的來源,以前講經濟自由主義者必然是奸商的同謀,必然沒有道德,必然會侵略他人的勞動所得,事實上,自由主義者講的是保護每一個人的生命,自由,財產,而商人在今天會被多數人視為是罪惡者,正是因為自私的人是透過政府的角色,透過公權力,透過利用政府那種強大到無所不管的政策,侵入了一般民眾的基本天賦人權,比如公共工程土地徵收,比如都更,比如BOT,比如宣稱基於保護弱勢的學童營養午餐,基於衛生的禁生宰活雞,甚至是莫名其妙的全線公有國道卻有著一個民營扣款系統這種不知所以的規劃,這些事實上都不是所謂的資本主義所導致的結果,事實上他們都是萬能政府主義下的結果,於是人們被綁架了一切還怪錯了對象,事實上真正造成悲劇的正是每一個要求強大政府的推動者,但這些推動者卻以為自己不夠力,政府功能還不夠多,不夠強大,他們希望政府能幫助他們做到身邊所有的一切事情,對於這一個問題,巴斯夏明白的說道"解決所有人類互動問題的答案,便是自由,饒過這些凡人吧,讓他們自己決定自己的事情","政府是一個雄偉的小說情節,在這個小說裡每個人的求生行動都是以其他人的受害為代價".

 

  Bastia認為國家不是,也不應當是別的什麽東西,僅僅是一種公共警察力量,他不是壓迫和互相掠奪的工具,相反,只是為每個人提供一種保障,並使正義和安全主宰所有人,但現實中發生的一切使國家的定義成為國家是一個龐大的虛構的實體,每個人都竭力通過它以犧牲他人為代價來維持自己的生活.他認為許多現存的法律實際上是掠奪的工具,其實質是共產主義,他們侵犯了與生俱來的生命,自由和財產權.如貿易保護主義.對某些產業的補貼等.都是財富的轉移.侵害了另一部分人的財產權.這樣的話.所有的人都要求政府拿別人的錢給自己.而政府又常辦不到.結果就是人民的不滿.憤怒以致革命.Bastia心中對於法律的功能定義更是簡單,法律是防範不正義的手段,在他的定義中所謂的正義並不是無知之幕那類的道德主義,正義乃是一種純粹否定性的概念,要點就是對於天賦人權的保障,因此只要侵害了這三者,就是不正義,法律就該對於此發出行動,他反對道德的法律主義,Bastia指出當法律以友愛為藉口,規定市民們犧牲自己的利益以造福公共利益時,人性並不會因此而消失.接著所有人會試圖貢獻的比別人更少,而拿取的比別人更多.如此一來,那些在鬥爭中獲得最多利益的人難道是倒楣者嗎?顯然不是,那些人反而是最具權勢而最耍盡心機的傢伙.

 

 雖然160年的人已有這種見識,但是當前主流的還是以盧梭契約論觀點下發展出來的社會結構,國家的功能,就在前幾天,我看見一位本地屬一屬二的女性知識份子在他的電視節目上說,國家對不起年輕人,過去實在不該把國有地出售給財團,以至於當前的年輕人買不起房屋,看不見希望.其中關於國有地出售或它的功能該如何定位議題有值得討論的空間,但我認為他話中透露出最恐佈,最具殺傷力,也是近年最為主流的一種觀點,我稱它是國家媽寶主義,每一個國民都急於把自己的自由送給國家,希望國家能幫他解決一切他人生歷程中的可能的困難,於是乎連孩童的父母都認為由學校提供定式的營養午餐是好的,根本不考量個體的差異,而本質上只是他懶惰的藉口,於是乎當人人在罵那些社會新聞事件中的年輕媽寶時,卻不知道其實自己就是那個媽寶,那個大國家主義下的媽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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