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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義的理念(The Idea of Justice ,Amartya Kumar Sen)   

 

正義的理念(The Idea of Justice ,Amartya Kumar Sen)

 

   選美比賽的通常分初賽與複賽決賽,初賽可能是看台風,才藝,泳裝,先淘汰一批人,而到了決賽才有晚禮服與機智問答,不同選美比賽的項目內容可能略有差異,比評項目次序也不相同,但就是不會一次讓所有參賽者都進行全部的項目後再來進行評比,因此,人們常常會驚訝為什麼某些選美的前幾名非但不是什麼美女,可能長相非但不怎樣,甚至不太機智,講話沒有重點.其實,我們根本找不到一個絕對美女的定義,只能在一些可能預想的條件下去選擇,而選擇條件的先後排序可能會影響到最後結果,如果一開始的項目就剛好淘汰所有機智的美女,剩下的在怎麼選都是智慧平庸的,記得這個叫做辭典序列,意思是說如果你要查Justice這個單字,是不可能在以K開頭的字母中找到的.

 

  這一本正義的理念倒是出乎意外,意外的好,好的前提當然是視讀者自身的反思上或立場上,正如推薦者之一寫的,要讀懂這本或許不難,但要反對作者的觀點卻很簡單,其間可能的原因之一正是本書所述的要點,如果書所述的內容符合讀者內心期待的結果,那麼內文中的一切論證與說法都不成問題,讀者並不在意它的對錯,也通常無能力判斷它的對錯,如若導出的結論不是讀者心中的答案,那即使擁有真正的思辨方式與結構,讀者也可能無感於此,因此,個人充其量不過是眾多讀者中的一個,對我而言,這本書的優點可能是某些源於相近的內在觀點,或另有部分來自於它特殊的論述方式符合個人口味,經驗,與信仰方式,從偏近於學術文本的註腳到作者旁徵博引的思辨,這一部分若從結果上剝離,從個人的角度是一種極端難得的辯證方式,但這種方式並不易說服不要這本書答案的人,從普遍性地通俗市場而言,相對而言它的孤獨性絕對是可預期的結果了.

 

   書的基準很清楚,它宣告要想在人類世界中找到獨一完美的正義理論是不可能,人類社會不可能定義出這樣的完美,因此作者Amartya Kumar Sen提出放棄這個進路,選擇以比較性的立場,他說與其尋找一個絕對標準的正義理念,不如去追尋在真實世界去改進一些明顯不義的事情,在正義的理念中,他先對著眼於制度安排的先驗主義,即社會契約的方法,與注重現實生活的比較主義,即社會選擇理論,從這兩種觀點的對比,作為分析比較的基礎,Sen是站在社會選擇論的角度上對前者提出質問,而他首放焦點羅爾斯的正義論進行批判,並闡述並建立自己的正義理論體系,大致說來他的觀點有三個特點,首先,是承認正義的複雜性,即不去尋找一種理想的,絕對完美的正義標準,一勞永逸的解決正義問題,而是關註和解剖現實社會中的不公正現象,注重在非正義上形成共識,注重行動,避開到底什麽才是真正正義的爭論,把正義當作一個過程,使人們共同致力於減少現實生活中的不正義,從而在另一個方向上接近正義的本源,事實上,正義作為一種價值判斷,也絕對不是一個一成不變的絕對的存在,而是一個隨人們觀念的改變而改變的概念.其次是直面正義的多面性,即承認在正義問題上存在不同方法,角度和標準,允許在正義問題上進行不完整的排序,與契約主義者更多的關注未來,單純的依靠一種制度安排來實現正義相比,Sen主張更多的關注當下的社會現實,關注人們如何通過理性思考來辨別正義與非正義的界限,來在複雜的現實中進行行為選擇,來理解和包容多重標準下人們選擇的自由.他用三個小孩與一支長笛的例子來說明,現在有一隻長笛,而有三個小孩,其中一個會吹長笛,一個最貧窮,一個用手製出了該把長笛,那麼誰該得到那隻長笛,功利主義者認為應該給會吹長笛者,平均主義者說長笛當給最貧窮的小孩,而自由主義者則主張製造者擁有長笛,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正當的理由,我們很難脫離具體的社會情境來判定誰擁有長笛才符合絕對的正義,從而推導出正義的多面性特征,同時,他駁斥了制度原教旨主義者,認為把一切都寄希望於一種制度而忽視人們面對現實所進行的選擇,無疑是錯誤的,這恰恰也回答了一個疑惑,為什麽人類社會的制度越來越完善,卻越來越不起作用?其三是強調正義的開放性,在羅爾斯的正義理論中,正義有賴於一個富有強制力的制度來保障,但國際社會的無政府狀態在無形中把正義限定在了一個國家或者一個政體之內.而Sen的理論則更多的依賴於人們理智的力量,通過人們的理性思考來在眾多選項中做出選擇.作者所構建的理論也是一個完全開放的體系,它不但敢於承認正義的多重,多面的標準,更是把自由,民主等等概念全都囊括其中,並一一闡明了它們之間的相互關系,以及在重重束縛下的實現方式.

 

   Amartya Kumar Sen的這本書是從評論評羅爾斯的先驗理論開始的,不過這也可以認為這本書是從羅爾斯出發的,羅爾斯理論有兩條最重要的公正原則,第一原則簡單地說就是自由第一,對於這一點,他認為羅爾斯把自由置於淩駕一切之上的地位過於武斷和天真,但Sen也不願意蔑視自由,於是把自由超越一切之上的主動式表述改為了溫和的自由至少不能在任何事物之下的被動式表述,然而,不論是主動式還是被動式的,都不能在抽象的意義下談論自由,自由本身也分為主動自由和被動自由,主動自由包含操控外部事物的能力,這個和權力有關,而被動自由則是支配自身行為的能力,這個與權利有關,如果單純強調自由高於一切,就會讓某些自由的權力過大而傷害了其他人自由的權利,造成自由與自由的沖突,而自由不能低於其他事物的被動式表述方式則讓自由處於防守地位,不去搶奪,也不會失去,所以最重要的是不能讓自由萎縮,同時這也就意味著不能讓自由膨脹,因為某些自由的膨脹必然導致另一些自由的萎縮,所以,我們應該保護權利,限制權力.

 

   羅爾斯的第二公正原則是指在兩種情況下允許存在社會與經濟的不平等,一是在機會均等的情況下,由官職或地位造成的不平等,其次,這種不平等能給社會中境況最差的成員帶來最大的好處,由官職與地位造成的不平等已經成為我們這個社會的既定事實,我們需要討論的是這種不平等有沒有給社會中境況最差的成員帶來最大的好處?Sen反對先驗論正義理論的一個根本原因就在於先驗論者認為有且只有一種公正模式能夠帶給世界公平正義,對這種模式的追求其實就是在追求一種制度,不看具體的案例,單從邏輯上看,排他性的制度本身就不是正義,Sen認為哪些行為或制度是最正義的是很難排序的,就像很難給莫內與高更排序一樣,但對於哪些行為是不正義的則很容易識別並達成一致,就像把作者的畫拿給任何人看都會被認為畫得很糟糕. 所以我們在決策的時候即使不能追求做到最好,但至少不能做那些明顯的壞事,可以不行善,但至少也不要作惡.

 

   個人認為這書有若干特色值得讚賞,首先是作者拋開了一種完美主張的追求,因此書中也不會特別強調他Amartya Kumar Sen所提就是一種絕對顛撲不破的主張,讀者自可以懷疑否定,但你很難從絕對論角度去推翻,相反的作者大量的認真探索亞當斯密,馬克思,羅爾斯等相關的說法與主張,從中得出若干有趣的推論,單是從作者筆下所寫的亞當斯密就令人眼睛一亮,作者沒有從經濟學家的角度來看這個人,他以18世紀政治經濟哲學家或哲學家的角度來看亞當斯密,道德情操論成了一本哲學性的探討,相對的就不能被切割成作為市場主義的護身符,相反的以出現時間而論,它的精神正被包含在國富論中,而斯密的公正觀察者觀念在本書中有重要地位;其次他引用了印度的禮與正理的概念來區,禮是合宜的禮節與傳統,而正理則標示著正義真正的內涵,他在東方文化中找到了正義的理念,以擺明那是東西雙方都有得共理,再來作者Sen提出了全球性的概念,道理很簡明,他認為正義的施行範圍對隔壁鄰居與2萬公里的陌生人應當一視同仁,並不能因為國家,種族,文化,經濟上差異而不同,雖然他沒有指明,但這種主張確實是與羅爾斯所發想的正義論大不相同的因素之一,本書的後半部對於正義的實質如自由,民主,人權等論述是擺脫了邏輯遊戲與哲學探討轉而集中在務實現況的論述,雖然他的內容仍只限於概念,但實際上的意義卻比玩文字遊戲的完美正議論要實在多了.

 

   這本書還是略偏學術味,是它不易閱讀的特性之一,加上作者應該有假設讀者對於羅爾斯,霍布斯,亞當斯密等的主要主張有些許了解,因此即使它的附註不少,對於這些完全不了解的人應該不適合看這本,會不知道作者某些評論的趣點在哪裡,這或許就是它不如暢銷書的地方了,當然也許真正造成差異的因素還是它的正義主張不是一個完美的正義定義,而是一種相對比較的正義結果,跟目前世界上受歡迎的主流正義觀點完全不同.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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