殖民地帝國日本的文化統合 (The Cultural Integration of Japanese Colonial Empire,Takashi Komagome)
這本殖民地帝國日本的文化統合是本非常有意思的書.
但以為它有趣而找來看的人卻可能感到失望.這是因為作者駒込武本就是日本的歷史學者,所以書根本上就是本學術著作.學術出版物的特色不外嚴謹,嚴肅,枯燥,一般人讀之昏昏欲睡.是以我說的有意思並不是結構與內容,而是一些書籍議題的根本問題.駒込武是日人,但在寫這本書時明顯的是一個"人"的角色,頂多有人文,人本,一件事情該是甚麼就是什麼,看不出他有因討論議題涉及帝國殖民歷史而有所質疑,不做掩飾也不必自慚,因為這恰是探討而非做意識形態所必需的.此外本書原文1996出版,距今恰過20年,當時本地的本土意識剛因解嚴另興勃發,而許多由殖民時代同化政策創造的影響也藉此再度展現殘影,此與解嚴前的黨國思想教育形成這二十多年來兩股對抗的極端意識型態.從我設定的大主題"統治即教育"來看,這本書無疑是相當有趣的一種探索.駒込武所述的殖民同化時期的策略,對象,目標及其影響,確實能在之後20年間本地許多新出版品的標的,論述方式,與意識型態中找到痕跡,出版尚且如此遑論政治或社會運動的參與者思維.殖民同化影響一如黨國思想教育的痕跡不滅且彼此交錯形成雜亂多元的混合體.作者在20年前已經提出他的觀察疑問,何以殖民地上反生出美化日本人殖民的現象?.如此提出的目的不在評判孰為對錯,而恰在顯出統治即教育的威力,所謂明鏡照人也可自照,此正是後人提出"公民民族主義"存在的可能意義,因為已無法自血統或民族取出單一元素創造群體的共同感.
書籍探索帝國主義與民族主義的關係來討論殖民地的文化統合.即以觀察文化統合來看同化的成敗與影響.作者是這樣分析的,以1889年明治憲法為準將日本視為已經統合完成的民族國家.但經過其後的軍事擴張逐步將台灣,朝鮮,滿州,中國華北地區納入殖民地或佔領地,形成一個實際上的多民族帝國,那麼問題就來了,這個帝國是不是能直接融入1889年所形成單一民族國家的範疇中運行?因為這些新加入的異民族原來不是日本人,那麼要如何對待看待這些新加入的異民族?簡單說就是要不要讓他們成為日本人!?是權利義務與"內地"人一致?,還是會視情況而有不同的對待方式?或是單純的將異民族看成殖民地人排除在日本人的範圍中?該有哪些做法?這些做法的效果如何?成敗的原因又是那些?統合的進行與成功否要分成兩部分來看,包括文化統合與國家統合,國家統和層級指的是攸關權利的法律地位,經濟,參政權等事項,而文化統和主要是以教育,語言,思想等範疇.(本書中所用的"內地"一詞系指日本本土).
套用作者的說法,書從與異民族這種他者的關係來理解日本人未必具有人種同一性的動搖,聚焦於與異民族的關係性來分析殖民地統治的必要性與可能性.書的分析指出民族主義的觀念並非絕不可變,有適合帝國主義擴張的觀念,也有不適合的部分,在本書中以"語言民族主義"與"血統民族主義"來區分.語言合適於帝國主義擴張,但血統則不合適,這是包納多民族時產生的差異問題.從殖民地帝國的歷史來看,上田萬年提出的"日本語是日本人的精神血液"為語言民族主義的代表,而穗積八束則以"君民同祖"血統團體來定義日本民族的主張.從語言與血統的差異我們就可以看出,在那些新納入的土地與人民上,無形的血液"語言"比較容易創造出一種膨脹主義吸納異族溶入,而天生的"血統"血液則成了排除殖民地民眾的根本.從本書所各自論述的台灣,朝鮮,乃滿州,華北,在1945年以前都不適用於戶籍法,簡言之,殖民地帝國日本的國家體制就是透過血統來區別人群.即使朝鮮實施創氏改名,或是台灣實施改姓名,來應對文化統合上的壓力,但在國家統合層次上依然禁止本籍移轉.也就是說在權力義務的法律層級上實際上不可能成為日本人,當時唯一能入籍的方式就是透過"婚姻".但是從記錄上來看能經這條路徑成為日本人的比例極低.相對的,如果以會說"日本話"來定義創造出"日本人"概念,是不是就較以"血統"來定義變得更可能得多.當然也有兩者相異的狀態,從這裡便可以看出帝國主義與民族主義的矛盾點.
從文化統合跳到國家統合的層次,觀察某個地區是否被視為是統合對象最正面的方式就是看看是否承認當地居民參與國家體系,簡單說就是有沒有參政權.從這一點看,台灣與朝鮮都是在統合之牆外.作者以"內地延長主義"與"特別統治主義"來區分內外之別,所謂內地延長主義簡單說就是與內地一致,在權利義務上一致,而特別統治主義就是殖民地主義,將殖民地人士作與內地人參政權有別.在這一點上日本在台灣與朝鮮的統治方針基調都是殖民地主義,殖民地人在國家統合層級上遠遠達不到成為日本人的基準.但是文化統合層級上就有些許不同.在台灣所施行的教育制度上有開始出現修正的殖民地主義往內地延長主義的趨勢走,主要是受外在環境辛亥革命所帶來的西方思維進入台灣人思想中的影響,但終因為現實,比如屈服於懼怕兩者地位的混淆或是擔心日本天皇萬世一系的觀點遭到破壞而沒有全然實施.所以殖民地區仍是從屬地區,只是在國家統合的框架之外,在文化統合的層次上有較高類內地的必要性而已.
內地延長主義與殖民地主義是國家統合層次平等化與差異化的判別方式,而在文化統合的平等或差異化的判別則是以"自主主義"與"假他主義來區分".以教育政策為例,自主主義就是代表殖民時期台灣朝鮮等地的教育內容與日本內地在本質上沒有不同,雖然程度上可能有差別,但內容是相通的,差別的地方在於殖民地學校教育的修業年限較短,內容偏向實業而不教受較高級的學程或政治法律學程,一方面是擔心在競爭中的主客易位危及統治正當性,同時經世的實業內容較不易產生現代化的權利思維來增加殖民的困難.而假他主義則是定義為以某種形式採納現地文化,設定出本質上的差異.可以說在國家統合的層次上,殖民主義是基調,文化統合上,自主主義有主導地位,所以說自主主義對統治者來說可以是一種同化的手段,同化可以排除思想與情感同一化的敵對要素,不過殖民時期的自主主義實際上只發揮了部分效果,這是種種原因綜合拖累的,比如殖民地教育未能普及施行,台灣到1943年起實施義務教育,朝鮮自終都沒有施行,日本的教育敕語未能充分利用,同時日語的角色曖昧不明等未能全然運用成為童話的工具,在自主主義受挫下,就有了假他主義的運用,改編自台灣漢人民間信仰的吳鳳傳說,將它納入教育體系中,就是一種以假他主義填補統合理念縫隙的方式,這是因為統治階層意識到內地"皇組皇宗之遺訓"這類的血統主義語言不可能在一民族思想上建立同樣情感.所以必須從當地的文化中尋找能夠運用的素材.綜上可知,同化政策可對現地社會,文畫進行打破,但要用在新文化統合的積極創造上卻難以整合,因此不能發揮功能.
憲法,教育敕語,日語是本書討論的主要統合原理,各代表了利害,思想,情感.憲法以權利義務關係保障一定的厲害.教育敕語表達出屬於日本人共同的思想,而日語之共通性意識更給予了同為日本人之共有情感的現實基礎.也就是透過利害,思想,情感的順序滲透到國民共同體歸屬意識.這種共桿的共同體的歸屬意識會產生輕挑殘酷的殖民地統治現實.案作者所說部分朝鮮人,台灣人會自認是日本人有兩個原因.一是在整體被壓抑的狀胯下,只有相信如此,才能保障一定的個人利害.其二是教育的對象主要是兒童,他門的利害關係比較淡薄,因此較易被創造出這種共同感.
當然這裡面也會有自問的矛盾,即一面標榜同化,卻有沒有撤回差別待遇的統治體制,那麼究竟為什麼那些影響可以殘留到今時今日?作者借用春山明哲所提"做為文明的現代"與"做為思想的現代"的概念.作者將殖民地統治者所主導的近代化趨勢稱為"做為文明的近代",而將根基於自由,平等,博愛,人權等理念的民治體制稱為"做為思想的近代".殖民時期不論台灣或朝鮮的總督府都是選擇性推進近代化.主要是推動土地開發經濟層次的近代化,但對於政治層次的近代化完全壓抑.為了隱蔽因此可能產生的社會矛盾.所以在教育內容中標榜文明化的恩惠.它的目標是讓殖民地人保留著近代式的被統治意識,習慣於近代化規訓的"順良臣民",同時採用二分法,比如在台灣以文明與野蠻擴大漢人對原住民的偏見.並試圖利用協力文明的名義將部份人拉入體制內.這部分人通稱為鄉紳,他們自身受文明的近代化的吸引較一般民眾強烈且前衛.為了能從總督府取得自身近代化的資源,願意做出協力行動.所以形成了與總督府間的協力機制.這種協力機制創造了一定的受益者,使被統治民族內部也產生差別與序列化.協力機制下的鄉紳大多數在終戰後依然繼續保有他們受文明化的資源,即使政權更替,許多人仍舊能以此為本創造更大事業與權力或從協力機制中領悟出與新政權的結交方式而更加發達.這大概可以回探前面作者所提部分殖民地人仍自認是日本人,或美化殖民統治的來源,屬於協力機制運行中的成員是不是較可能產生這類的共同情感?而其他不屬於此機制,甚或有強烈做為思想近代化的人可能採與相反的感想?比如那些終戰後左派的革命行動者?
將教育視為一種宗教加以重視就是殖民統治的本質,雖然殖民地政府允許一定自律性活動的教會對住民進行教化,但統治體制本身幾乎不可能構想不同層次的邏輯,而這一切無非是為了確保統治民族的威信.雖然這已是不言自明的道理,但作者書末的後記中寫出當代美化過去的現象,這倒底算不算是某種程度的同化成果?還是其他因素造成?實在是個值得繼續探索的問題.只不過身陷其中者可能並不以為意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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