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3485066.jpg

永久檔案(Permanent Record , Edward Snowden)

   "永久檔案"是表述一種狀態,是屬於這個資料數位儲存年代的新生現象,可能也將是永久現象.隨著紀錄方式的數位化,一個人自出生到死亡間的聽說讀寫生活動態食衣住行活動全都透過數位工具來執行,紀錄,於是自然而然形成一個個人一生的龐大資料紀錄散居各地.今天如果有人能夠透過科技的方式將這些資料全部集中紀錄且保存那麼自然能形成一塊個人檔案,因為電子資料的簡易複製性,這檔案有可能成為永久檔案.但是誰有權能集中,能調度,能利用這些資料呢?理論上除了資料主個人外應該不存在哪個人或單位擁有這種權力.但實際上卻真的有單位在做這種事,利用科技監控蒐集全民與他們懷疑為敵人的所有數位資料.那就是美國它的情報與國安機構,所謂的稜鏡計畫(PRISM),這本書就是揭發這件事情的美國情報單位技術人員史諾登(Snowden)寫下的自傳,主要還是關於對於國家監督民眾竊取資料的想法與看法..

    史諾登的自傳.通俗價值上,此人並沒有屬於成功學的特別事蹟成就,或是創造改變歷史轉折的發現來做為名人傳記基礎.他只是做到一件觀念上正確但多數人做不到的事,就是揭露國家違法大規模侵害人類基本權利的行為.這事的難點在所謂正確的事往往是與其他的事相比呈現的.如果相比的是個人最大利益,公司最大利益,到國家最大利益時而發生價值衝突,一個人會如何選擇作為其實不易判斷,不易評論.人類安全與國家安全何者為大?又如何定義國家安全,誰來定義,這都遠比它字面上的意義難多了.因為五年前我們就讀過"斯諾登計畫"這本書,所以並不打算重複探索整個事件始末,只集中在那些數位採集產生對於人類社會國家的影響與問題.

    明明知道正確但人們寧可選擇無視的事並不少見.我們前面在"鯨吞億萬"中看到的國際五大會計師事務所,跨國投資銀行的劣行,儘管早在許多金融詐騙案中都見到他們違背職業道德規範的行為,但他們依舊死性不改,為什麼?或許"違規"本身早已成為要當個成功行業老大的必備準則,難道行業裡沒有願意挺身而出者?有,但與他個人利益與職場發展相比,正確就改變了.又比如新聞媒體本來是第四權應該來監督政府執政,可本地的媒體產業卻只有立場完全投效政黨的媒體,於是形成了一個怪異現象,當一個媒體立場上支持的政黨成了執政,那個媒體就成了政令宣傳機器並反過來監督在野,表現出來的社會整體現象就是隨著政黨輪替,媒體輪流成為監督在野的官方打手.而這明明與我們所知道的第四權背道而馳,難道全國的新聞人都不知道自己在做甚麼嗎?當然不是,但與要保住一份工作,或是真的是只是做一名小螺絲相比,正確當然又被改變了.從實際的例子中可見史諾登的選擇並不容易.即使曾經反抗過國家機器濫權的人也不代表當他成為國家機器時不會濫權.所以看吹哨者的傳記並不求有甚麼改變只能當娛樂,頂多看成對社會現象的狗吠火車.

    所以要提媒體這個第四權,不僅因為剛好符合實節,其實也是Snowden在這本自傳裡提出的橋段,他想要揭發政府大規模入侵人民財產竊取資訊的真相光憑個人是不可能的,很可能為成事之前就被秘密逮捕下獄或祕密被做掉了.而在網路媒體發發達的今天,史諾登依舊了選擇了像"衛報","華盛頓郵報"這種傳統媒體為揭密合作對象,並不單是因為傳播特性差異,或品牌信譽大小,而是這種傳統媒體還存在真正的新聞人願意與濫權的國家權勢抗衡.這些人有著基本新聞專業能力,強大的人文精神,與身上存在著為一個人最起碼的尊嚴.他們也許老派,卻有一定的價值信仰,最重要是在美國過往的歷史上,新聞人曾經不只一次勇於揭露政府執行濫權未經發法律許可的行為.有這個傳統,自然就有著延續這種傳統的人.沒有這些人的堅持,要單憑吹哨者或是駭客小孩是不能成事的,而史諾登正是看準被國安單位討厭或監視警告的新聞人才會真正的協助他揭發陰謀,因此有了這樣的老新聞人監督者才有了史諾登能夠成功的揭發並逃離美國.而本地並沒有這種優良的傳統,反而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過去習慣為黨國服務的新聞人仍占據多數媒體新聞主管,而年輕的一代多為技術型工作者,本身沒有自覺也容易在管理系統下被同化,當然也存在只求名利或想嫁豪門的新聞人,所以遙控器逐一按下只發現各新聞台內容的差別只在他們各自黨國定義不同而為不同黨派的執政者服務不同,更誇張的竟然有長年都在監都在野的新聞人,誰執政她就支持誰,顯然也是個有趣現象,新聞人與新聞業為黨國服務成了另種傳統.而這也是本地有太多的不為一般人理解的詭異案件真相通常都不能為人所知的一種結構上的必然,所以對極有權位者有任何長年詐騙虛偽事件在這個結構下應該也不會有媒體膽敢揭露,並不意外,要知道在"鯨吞億萬"裡,連馬來西亞那樣的國家都還有"the edge"這樣的媒體勇與揭露首相納吉的醜聞,但自認為更先進的我們,卻沒有這樣的新聞人與媒體,豈不可笑.

    通常對於這些電子紀錄的蒐集與監視可能會在一個人身上衍生出兩種相悖的觀點,只是多數人不自覺.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我們知道對岸有一個天網工程,就是在大街小巷架設高清監視器,隨時可以來監視是否有不利社會安全的事,現代科技這些監視器即時掃下的人臉可以透過AI的人臉對比找出街上可能的嫌犯,或是他們的政府蒐集人民的指紋與DNA等生物數位訊息,於是就有人會單向思考這是獨裁國家在監視人民的惡劣手段,取笑他們這種政府獨裁作為.但反過來當咱們街上也是滿大街監視器,或是想在身分證中掃描指紋被人提出異議時,就有人會說你不做壞事為什麼怕被蒐錄這些資料.顯然,人們對於工具技術的信任會因主管者而異,但這樣對嗎?,主要原因還是在於"國家安全".許多人常以"國家安全"為名來進行許多法律不容許的行為,戒嚴時期曾經如此,但以國安之名進行某些必要的手段也不可或卻,因此法律在其間將辦驗重要的權衡判決角色.畢竟誰能保證我們永遠不會出現一個濫用權力的執政者?萬一出現了豈不就跟對岸完全一樣了!何況,這個世界絕對存在一個高於以國家之名忽略個人身體財產權的普世價值,那就是人類基本的生存權,工具能否存在是一個命題,而誰該取用該如何使用,就是個嚴肅的法律問題,其間包括的條件與思考面向遠比我們直覺反應與權威價值更重要,只可惜就與前面媒體的墮落現象一樣,一個人對於人究竟是為什麼生活在這個世界缺少自覺,缺乏個體的自我意識.而讓集體的魔鬼統治了人心,於是人們一方面希望自由民主,卻又不排斥極權控制,如此現象豈不矛盾.何況以國家安全之名扣人帽子整肅他人的現象時至今日仍然不絕,並不是一個少見的現象.

    為什麼我們會提出法律,而不在主管者.因為我們不能刪除自己的權力.在電磁紀錄裡並沒有真的刪除這件事,它的刪除只是把人類不想要的資料移到某個區塊隱藏起來.是的,隨然很多人並不在意別人如何取用他的數位資料,反而很高興能因被廣泛的使用而獲利,但那也只是在大家都是和平善意的基礎上所發展出來的認知,但人類的自由與平等是不能建立在這主善意上的.更不能隱藏這種權力,因為我們不知道何時會出現一個獨裁濫權的人,即使我們是號稱民主社會,實際上當第四權幾乎完全崩壞,又沒有任何制衡或自覺時,若連最終的法律這一層也丟失了.那麼就將淪為我們曾經看過的一本書名的狀態:"國家為什麼會失敗".沒了自由法治民主,那麼就算叫超級宇宙國也是失敗的,但沒有意識到這點的恐怕很多.

    這一本自傳行文尚可,但如我前面說的它旨在揭露美國政府違法監控竊取全球人民的電磁紀錄,包括德國總理的電話都被監聽等的非法行為,傳主書寫關於它如何思考行動,規劃行動,與執行的部分尚可一看,他思考數位資料的所有權與運用權有一定的看法.但除此之外,畢竟都是個人做為國家安全局或CIA成員的生活情況描述,其實並無秘辛也有點冗瑣.對於不想思考那些數位資料監控影響只想看背叛CIA故事的人或許看看電影Snowden即可.以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peculatort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