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性偏見:為什麼我們無法平等看待每個人?

隱性偏見:為什麼我們無法平等看待每個人?(The End of Bias: A Beginning:The Science and Practice of Overcoming Unconscious Bias , Jessica Nordell)

        記得這樣的場景,大二的開學週,中會的第一堂課,老師簡短的説明後,便要同學去搬書,課程要用的書籍共三部,keiso中級會計學原文書,鄭丁旺中會,鮑爾一會計學,用'部"來形書籍是因為會計學的書都很厚重.只聽到班代說'同學們跟我來',於是我便起身.我就讀的會計系性別失衡嚴重,五十多個人的班級中只有10多個男生,中會課扣掉擋修初會未過的同學,加上初修與重修的學長姊後,性別失衡更嚴重,不到十個男生要去搬七十多個人的三部用書,來回了許多趟.我觀察到,當聽到"同學們跟我來"的話語後,所有的男性自動出列,而除了班代表一人外,並沒有其他的女同學有任何動念起身的意圖,那空氣讓人感覺是覺得搬書是個與她無關的事.班代表並沒有直接叫男生出列,她自己也跟著我們來回搬的許多趟,那麼究竟是什麼造成當時的那種狀況,是哪些隱性的因素影響了人的行為,或者包括對於他人或自我認知的角色,與功能定位?以至長期以來形成一種明明是偏態,但卻被視為正常的社會現象.

       "隱性偏見"這本書就是在解構人類社會中某些歧視現象的社會心理因素,所談的歧視集中於"性別歧視",與"種族歧視"上.歧視是源於諸多偏見因素交織形成的,但是此書所謂的偏見,並不單純的指涉一個人表現出能被他人辨視的信念或價值觀,主要是集中在一些無法以肉眼或從言語分析出來的偏見,這些偏見的存在可能當事人自己也不知道,一個口稱的人權主義者,或一個進步主義者身上,也許自身都藏著某些自身無法立即發現的歧視人種,歧視性別的微樣念頭,這些念頭會在某些時刻影響著他信念的主張而不自知,這便是偏見悖論.

     作者Nordell指出偏見悖論論的形成源於心理學上的促發(priming):把一個念頭植入一個人的腦中,將可能影響此人對於世界的感知,比如給予受試者一組詞句如"不小心",再給受試著看一段急流泛舟的影片,人們便可能會以為這些人是莽夫,相反的若先給他們看"獨立自主","自信"的詞組,得到的可能是受試者認為這些人具有冒險精神的人的聯想,透過設計一個種族歧視實驗來說明這種聯想的力量,先給一群人做有關種族歧視自我認知偏見的評量,可以得到一群有明顯種族歧視傾向的人與另一群明顯無種族傾向的人的分類.然後,讓他們全部的人先看一段影片文字輸入 黑人,非裔,哈林區,再講一段某人A的惡行描述,此後會聯想此人A是黑人的人居然兩組相同,就是不分評量上是有嚴重種族歧視或毫無種族歧視的人都猜測A為黑人,這是為什麼?

      這正是潛意識的訊息影響了每一個被大量有關黑人字眼‘促發‘過的人.而潛意識的作用來自心理學上的認知,研究者發現人類的大腦具有兩種不同的運作模式: 第一種是費力,刻意的思考,第二種是快速,自動的思考,第一種模式在我們從事需要大量注意力的時候發揮作用,比如初次騎行機車,聆聽艱深對話,第二種模式則發生在我們做某些熟悉事情的時候,比如第200次騎行,或鍵盤打字時,當我們反復從事某項相同的行動,他們就成為毫不費力的心智習慣,且這兩種模式是獨立運作,可以互相矛盾,也就是説人們即使能夠透過主動的深思,探索建立自己的價值,拒絕偏見,但是另一方面卻有可能出於習慣,而做出有偏見的行為或選擇.他們也許有意識到自己是根據有意識的信念來做出決定,但是對於自己受到深層聯想的影響而做出的決定通常是沒有警覺的.而這便是隱性偏見概念的基礎構成方式,一種根植於深層聯想的習慣性反應,所以歧視可能是無意的,甚是是無意識的.而這隱性偏見的意識的最初源頭便是來自周圍的文化環境,我們從世界的周圍吸收文化知識,家人,媒體,課堂,鄰居給允我們大量不同的資訊,這些資訊中有的對的,有的則是錯誤與藏有偏差的.隨著時間,這些訊息成了我們深埋在腦中的聯想,與刻板印象,當我們遇見觸發這些聯想的某個人或某個事,我們的文化知識就會影響我們對當下情況的反應,包括我們會有怎樣的行動,會說什麼話,以及會有的感受.,而差異又會進一步的餵養引發這整個過程的文化知識.

         隱性偏見的概念指出歧視未必是出於惡意,或是具有強烈的成見,其中比如關於隱性的種族歧視現象中還存有一種’社會支配理論’(social dominance theory)的概念運作其中,該理論指出偏見之所以持續存在,是因為所有的社會都是以這樣的方式組織而成的:一些族群支配著另一個族群,而把比例過大的資源留給自己.因此,雖然個體對等級制度的偏好程度有別,但因為不同族群之間的不平等因為是更大社會秩序的一部分,這個社會秩序是為繞著權力來形成的,所以隱性偏見與支撐他的刻板印象就只是建立這種不懂的許多工具中的一種而已.因而根據社會支配理論,種族歧視,種姓制度便是看想要維持自身族群地位者的動機有強,族群中的文化意識所產生的隱性聯結有多常在運作而定,聯結出的網路有多深.在過去心理學的研究上,透過內隱聯結測試(implicit association test)可以藉由測試社會身份與一個人腦中特定的聯想與刻板印象之間的關聯可以證實隱性偏見的存在,就是內隱偏見的存在,雖然它的影響強弱呈現出一種變動狀態,必須視事件發生當下個體的心理狀態,與所處的環境背景而定.但透過內隱聯結能呈現出個人的信念與聯想之間並不是兩件事情,一個人真正的信念也許會被隱藏,但適當的條件下便會顯現,內隱的刻板印象尤其會在人們疲倦,緊張,或壓力下影響其行為,而外顯的信念則是在人們具有動機或心神資源來思考自身的行為時居於主導地位,因此”隱性偏見”通常是”無意的偏見”或是“未經檢視的偏見”,而這種偏見之所以如此的常被使用難以消除,通常是基於兩點理由,一是能夠”自我增強’,來確認自己的信念,另一個則是用它來理解世界,解釋現狀有了正當性.

        像種族歧視或性別歧視這類的偏見通常是來自所處環境裡的文化知識環境的影響.小孩出生時並沒任何的偏見,一個人所以能夠逐漸地變得喜歡去將東西分門別類其實是環境所帶來的,藉由將把同屬同一類的事物分門別類轉換成有意義的資訊,使得人能夠有一套感知這個世界,做出預測與行為的標準.但是這種分類的方式難免會遇到與自己相關的事物,如果我們只是以第三者的立場在兩類事物間畫出一條線,其中被劃分的兩種東西對我們只有不同的差異,沒有其他的影響,但是一旦我也屬於該被劃分的一群事務中間的一項時,就會涉及創造一種”內團體”的行為,此時劃分的人往往偏袒自己所屬內團體的成員,或是相關條件,而基於這種劃分的偏袒,本來只是一個單純的條件往往就因此被本質化成為整個群體的主要代表特性,這就造成人們很容易人們只根據他們屬於該群體的身份做出有關他們的假設.並任由這些假設來指引行為,即分類,本質化,後形成刻板印象.所以常見的白人至上,厭女等歧視偏見都是以這樣的方式逐漸出現在我們的社會裡的,並非突然生成的.而這樣的偏見,這種重複出現的瞬間差異的對待,行為,造成的影響並不是簡單的

        這主要因為我們所處的環境系統是複雜的,因為所謂的物以類聚,在複雜的系統中,偏好與自己相同的人站在同邊,長期以往如此,那些不同屬性的人會逐漸的與其區隔開來,形成了所謂集體內同質性,這便是今日我們所爲同溫層,在同溫層裡不存在對於解決問題有意義的資訊,不能因為更多競爭而成長,以至於無法改變,同時存在缺乏組織的彈性與包容度,難以應付出奇不意的變局.這種歧視或單一偏見,比如性別歧視造成女性薪資加薪,或升職機會每次都比男性少3%,看起來不多,但是在一個大企業的系統中,這將造成整個高層會毫無女性,這一方面是同質性的結果,另一方面也會因為同質性的擴張,比如因為結果呈現高層都是男性,讓高層以為正是因為女性不行,才會讓高層都是男性,更加的證明原來的歧視女性3%的無誤性,反而持續引發更大的歧視,比如女性加薪升遷機會由少3%增加為機會少5%,擴大了對女性的歧視. 

          既然知道這種歧視部分源於偏見,源於習慣,所以他是後天習得的,因此他可以被打破,被拋棄,該如何打破習慣,依據本書的建議,可以從個體到集體分別處以不同的方式來改變,在個體上有三種主要的方式,首先是不要否認隱性偏見的存在,而是要發現它出現的時刻,透過心理學的三支柱:自覺,動機,替代策略來減少偏見行為的產生,也就是建議大家在刻板印象出現的時刻加以留意,然後主動地用替代形象來取代,替一個人的行為找情境理由,而非假定那些行為來自於某些固定特質,這種方式作為一種觸發,讓人首先注意到自己的念頭,花一點時間讓人體認到自己的行為方式可能與自身的價值觀不一致.第二個方式是用正念訓練來改變面對可能造成偏見行為前的情境狀態,比如不要遇見一群黑人走向自己就預先生出這些人可能是壞人的想法,或是有其它偏見意圖的想法,要設法改變自己對於環境與人物的預設行為反應,比如假設他們是一群剛打完球要去慶祝的運動員,無惡意,也就是不要評斷,要注意當下,以正念面對.第三種方式則採取交流接觸的模式,深入被歧視與偏見團體或集體中,主動提供能夠解除他們困境的計畫與作為,在本書中作者用洛杉磯警局曾經採用的解決社區黑幫與黑人問題偏見的“社會安全合作夥伴計畫”的成果來說明放下偏見,深入黑人社區對於解決彼此誤解,降低社區犯罪率的作用.至於在集體行為,在普遍的社會範圍內,或在大型的企業與團體內,可以採取的方式包括改變既有的運作流程,或者組織架構的方式,去除同質性,解構同質化的團體,建立多元的包容性,讓原本少數的被歧視的力量與個體能夠融入整個團體與社會中,打破僵固的文化限制藩籬,改變不佳的傳統觀念.當然在全社會範圍的施行以上的概念目前也只限於作者列出成功的個案,實際上要全面打破舊思維,建立真正的去隱性偏見可能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這本書分三部分,第一部分的解析寫得好清楚,第二,三部分則以大量的個案範例來說明觀念,雖然清楚易懂,但做為說理實際上可能稍嫌薄弱了些,是以個人以為後半部內容有些雞肋感,這是較為可惜之處.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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