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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鄉人  

異鄉人(L’Etranger,Albert Camus)

    不知道該怎麼寫這篇.小說開頭就擺明這個譯者中文功力不錯,文字簡潔沒有文藝腔,主角個性在"今天,媽媽走了.又或者是昨天,我也不清楚."中顯露無異,它沒有翻譯小說常見的平直空洞,文字有力能為敘述加分.但是,看完這個短故事卻不知道該怎麼說?!通俗的角度,故事內容沒意義,甚至無厘頭,一個人莫名其妙就殺了一個不認識又無怨仇的人,然後被判死刑.說是荒謬當然可以.一個普通人在凶案的那一天前所有的日子,不管是渾噩諤諤還是循環往復,怎麼也找不到殺人的可能因子或徵兆,像天外飛來一個不幸,凶案那天後,他成了在監獄中待決的死囚,不合理的審判,沒有任何世俗意義的反抗,起碼看不到肉體上或行為的反抗,一切表現得那麼不合理,人家說這是荒謬小說不知是不是指這些.

    主角莫梭初看是個沒感情,沒知覺,一切無所謂只是循著時間,配合隨機性拉他向前的人.但想想可能並不只這樣,從開始到書末他都是一個只有自己知覺的人,被告知媽媽死了或被宣判死刑斬首時,似乎那是別人的事,不看母親最後一眼,不知道媽媽究竟幾歲,似乎這些與自己沒有太多關係,這些事都沒有心理變化起伏,可是守靈睏了要睡要吸菸要喝咖啡,送葬天熱會流汗,葬禮隔天看到喜愛的女子要上床,面對一個手拿刀進逼的人知道扣下板機,一切又顯得自然合理,當牧師想要來教化他這個被認為沒有感情的狂人兇手時,在一堆的教化誘導語言後,莫梭發怒了揪著牧師的領帶,他的知覺徹底支配著他,他自己是活在他自己之中,外面的東西像是牧師的教言那類試圖入侵的時候,他的抗拒就自然而生,這個人像座堅固城池,守著他原始內在的一切,於是表現出他在整本書中的形象,對於他沒有自發感覺的事好像都跟他沒關係,不過在外人眼裡,媽媽死了,沒哭,這是無情,該死.隔天就和女友廝混,這是不孝,該死.寫信挑撥朋友仇家互鬥,是不義,該死,莫梭在外人眼裡天地不容,人神共憤,該殺該被砍頭.但是莫梭言行裡暗中透出的的是那些企圖用來拯救我的那一套,那些試圖來教育我,指控我的那些又算什麼?他以為他殺了人只因夏日陽光太刺眼,怎麼突然變成了害死媽媽的罪犯,不知媽媽年齡或是守靈中睡覺喝咖啡又怎麼變成無情的兇手,那些跟槍殺案又有甚麼關係?

    小說裡被害者甚至沒有名字,開庭時也沒有給被害人的同夥出場的機會,連審判的問語都從莫梭殺人該死變成莫縮的無情無義是最該死的事,好像即使沒有凶案,沒有被害人,單憑莫梭的感知就足以判他死刑,作者卡繆可能在為莫梭進行兩場審判,法庭的審判是一場道德審判,禮教審判,風俗審判,而牧師的探訪是另一場審判,宗教審判,在卡繆筆下透過這一連串荒誕不羈,又沒有絕對正確符合生活經驗的過程,透過建構這種對比,創造出莫梭體內與體外的兩個世界感知的差異,於是究竟是外界審判莫梭還是莫梭在審判外界成了相對的問題,卡謬替莫梭創造一個不想多說的個人形象,也一直隱藏許多次主角受困於思想的不及所顯出的欲言又止,於是在抓著牧師頸帶爆發的時刻,這場審判才替莫梭清楚的表現出他要說的,就是你所說的一切與我無關,你的上帝不是我的,你的悲慟不是我的,只有我自己才是我生活的主角,在你們的日子中,社會裡不需要預先幫我訂下一個意義,因為那個都與我無關,你以為在拯救我,但究竟誰該被拯救?明明要被砍頭是我,救不了我的頭,牧師你又能救我什麼?我的頭與牧師沒有關係!你的上帝也救不了我的頭,沒有了頭,你要拯救我就沒有了意義,因為我不會活在你上帝的領域裡,而在生活經驗中原該出現的合理法律審判卻在這本小說裡缺席了,不管什麼原因,那可能也是另一個荒謬的部分,也可能就是真實生活的一部分,怎麼可能時時刻刻每個空間都一直合理理性下去,冷不防人生的荒謬就是一個不經意的炸彈.

    荒謬即是沒有意義,那麼我們生活的意義是怎麼來的?看來似乎是一個不太有吸引力的問題,然則,對於卡繆,這足以寫下另一本書反抗者來探索,如果日常生活中的一切都被前置預設了一個意義,來自傳統,風俗,宗教,道德,而你恰如小說中的莫梭不在這個意義所設定的範圍中活動,那麼這個荒謬造就了什麼?我以為這種看來沒什意義的故事,卻是在一個文字細密的鋪陳中緩緩前行,只因為太陽刺眼就對一個沒有仇恨又不認識的人開五槍,雖然法律也不在他過去的生活中,但一個一切都已經無所謂,一切都沒有意義,他的反抗是在那個沒意義侵入他的領域,他必須來對抗這個意義,如若不如此,不認同的與我無關的,比如殺人是不是應該的,如果這個意義與我無關,那一個人殺了另一個人,我不需理會,但一個人要殺我,難道還不反抗?法律要來審判莫梭的肉體,卻以審判他的靈魂來定罪,對於一個懶得多費唇舌,一個對於現世規則都不盡認同的人,旁人無法理解,因為這些人渾身上下充滿意義,都是在社會中被逐步灌輸進生活中認同的價值,偏偏遇上莫梭這個不認同卻也無所謂的人,小說最後他抓著神父的頸帶高喊"過去我是對的,現在我還是對的,我一直都是對的,這是我的生活方式,只要我願意,他也可以是完全另一種".

   莫梭心中的意義不在世俗定義的意義中,他不想多費唇舌,是個人認為小說想表達的一個點,即是人們習慣活在已經被嚴密定義各種活動,作為,還是禮俗習慣裡,每一件事都被預設的目的,價值,或是結果所預期,卡繆試圖在這個結構上砍上一刀,我如果不照這個方式去活,是不是生命就沒有那些意義?或者反過來問,如果那些東西都沒意義,像莫梭被認的那樣,不孝,冷血,行屍走肉的活著,是否生命就沒意義,沒有值得生活下去的理由?那麼道德,風俗,宗教這些在人類創造出來的對於人類究竟是一種至善的附加物,還是一種沒有太高意義的裝飾.難道遵循那些限制,人類就能輕鬆的卸下生命重負,不再擁有痛苦?抑或是仍得必須獨自面對各種問題,孤獨前行?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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