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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導讀:論盧梭《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與基礎》(Le discours sur lorigine et les fondements de linégalité parmi les hommes de Jean-Jacques Rousseau,Blaise Bachofen)

   查閱中文版的維基百科,在"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與基礎"條目裡,簡短的解釋"私有制是所有不平等的起源與基礎".但是,讀過這本法國學者Bachofen所寫的"論盧梭<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與基礎>"後,就大約知道中文維基的這個條目可能因為過於簡潔而是錯誤的,偏頗的.我們無法知道編寫維基這條目的人是錯誤的解讀了盧梭的意思.還是有意識的這樣寫,畢竟"不平等"這個題目後來有了馬克思等人的衍生探索,從馬克思這派出發,"私有制"成了討伐對象,雖然共產制的實踐在20世紀歷史上破產了,但是至今仍有很多人不斷的從資本論裡挑選他們認為可能對的論點,持續剝離原著並單獨衍生闡釋,想要為共產或社會主義奮力一搏,因此就算有人有意識的曲解也並不令人意外.

  在Bachofen導讀解釋裡,盧梭以為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基礎是來自"自尊",而後出現的"土地財產權"則加重這種不平等狀態.而"自尊"與"財產權"的觀念都是一個"社會人"才會有的心理與狀態,當人類還是個"自然人"階段時,是不會有以上兩種"人的行為".自然人等於是人的野獸狀態,那時人像野生動物一樣活著,沒有相互比較的心靈認知,而自然人是相對於社會人,當人由"自然人"轉為"社會人"時,就會產生相互比較的各類自尊的認知,因此就有了不平等想法的產生.在此,我換一個說法,當人由散居互不統屬的自然人轉為共居的社會人而形成社會時,不平等就產生了.所以不平等是伴隨著社會的出現而產生的.我以為這裡有兩層意思值得更白話的說出來,一是最早產生不平等的來源是自尊,或簡單說是一種心理狀態,或說它是一種嫉妒心理,其二是社會與不平等是共生的,因此,沒有形成社會而在自然狀態下的自然人是沒有不平等的問題,因為自然人沒有這種'不平等"的認知.

  這本書顯出盧梭的犀利.他用"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與基礎'這本書把人類社會的邪惡本質給揭露出來.盧梭先把人類存在宇宙的時間分成兩個階段,他稱之為自然人,與人為人二階段(也稱社會人或文明人),藉由比較兩者的差異.他得出一個看來對現在大多數人來看是個荒謬的推論.就是當人還是自然人階段,獨自散居在原野,像動物一樣的生活時,是人類最平等的時代,也是最自由的時代.反而進入了人為人,社會人階段,人脫離了單純的感官開始有了比較的心理,有要求被尊重的意圖時,不平等就因此而產生了,因為這種"自尊"的想法會催動比較的心理,有了比較誰較高,較快,較能捕食,那就會產生了"不平等"的心理,並且為了"取勝",各種卑劣的手段就會紛紛出籠,形成了卑劣的個體充斥,隨著分工的需要,而讓一些專力從事農業的人取得了土地,形成了土地財產權,與隨後的各類財產權,繼而加重了社會的不平等.因此從盧梭的論述中,我們看了他筆下對人類社會的悲哀性的一種預期,因為若按他的觀點發展,那社會越進步,人的不平等不就越來越大!.

   Bachofen在這本導論理集中在兩個部分解釋,一個是"自然人"與"人為人"之間的斷點.自然人的需要不多,通常只需填飽肚子,再滿足一下性生理的需求.因此每個自然人都不需要別人的幫助就能過活,自給自足.,所以人與人之間就不會特別建立穩定的聯繫關係.這就像動物,每個都是孤立的個體,沒有組成社會,也就自然沒有社會關係.自然人沒有像人為人一樣有美德,競爭,壓迫,比較的概念.他指出盧梭論述自然狀態下的人只有兩種情感:自利與憐憫.所謂自利,是為保存自己生命,維護自身的生存的本能,而憐憫則是不願無故傷害同類的情感.在盧梭看來,自然人不是惡人也非善人,因為他們根本不知道什麽是善,什麼是惡.能夠阻止自然人為惡的,既非智力的限制,也非法律的約束,而是憐憫與無知.因此,盧梭證明了自然人不存在不平等的現象是因為它們不知道什摩是""不平等,他們有的只是自利與憐憫,所以過著自給自足,悠閑自在的生活.但是,當他們生理所能行的距離範圍內的食物或資源變少時,他們就必須面對競爭搶奪的可能,自然人可能是在某種偶然的狀態下,發現自己能夠比其他動物更懂得利用環境,或腦袋而搶捕到食物,或獲得交配的權力,而出現了懂得比較的心理,隨著與動物比較,慢慢的演化出讓這種優勢自我完善的能力,從而由自然人與自然人的比較,發現了在比較之外,有些事聯合他人更能有利,比如獵捕或建屋,於是而有了聚居的現象.隨著聚居與比較,人開始形成社會,並且有了多種比較現象,比如最美的人,最善於歌舞的人,最靈巧的人,最有利的人,因為這些特質可能會受人尊重,所以因此就產生了"自尊"這種特質,要求別人尊重自己,這是不平等的第一步,也是走向邪惡的第一步.在自尊中產生了虛榮與輕蔑,也產生了羞慚與羨慕.每個人都認為自己有被尊重的權利,而一個人不被尊重也不會覺得怎麼樣已經不在可能,由此產生了禮教義務,一切的傷害都被視為是凌辱,因此跟在曠野中受到動物傷害比較,人反而開始覺得人格受到蔑視比傷害更無法忍受.而隨著聚居與比較,人們發現了採掘獵捕以外的共同需求,比如製造工具,或從事冶煉打鐵,分工出現.從那時起就需要有另一批人來養活這些人,於是有了農業的出現.為了抱持地利與耕種,佔據土地與捕戶土地成了必要,且具有正當性,土地成了財富的來源.

    從此人類失去了自己原本"天生自由",成了自尊心的奴隸,受制於了他人眼神,共種意見與偏見.又因為經濟上的依賴為自己套上第二層枷鎖,土地財產權必然形成地主壓迫非地主.為了搶奪土地資源,同時為了脫離他人眼神控制,人與人之間就產生了各種爭戰,而有了暴力與掠奪,形成了統治與奴役.從此成了一個不平等的體系,社會豢養著不平等,也被不平等豢養著.所以盧梭以為造成不平等根本理由的並不是經濟因素,而是源於"自尊",至於財產權,土地,資本財只是為不平等賦予了新工具,加重後果.而從此本是自由的人為了各種不同的需求,而不得不受同類的支配,作為他的奴隸,但也成為他的主人,導致所有的人都生成了加害的習性,而產生了戰爭的可能.

   而為了保障財產權,政府必定立法保護之,所以法律的存在反而提供了不平等的保障.於是這裡就衍生出後來那些議論要取消私有制,財產權等主張的黨派或思想,但對盧梭來說,財富不平等是文明的必然現實,也是文明發展的關鍵因素.雖然財產權造成了不平等,但他從來沒有提議要求國家來取消對於財產權的保障.但是若要搶回部分的自由,不受自尊與財產權的宰制,找尋類似動物與自然人那種心靈的齊一性,盧梭以為答案在"理性"與"法律".既然社會制度一定會產生不平等,他便從自然法的狀態出發思索怎樣能讓文明社會裡的人也享有自由的可能.於是他得到理性才是文明狀態下人類得到自由的基礎,因為理性可以讓人冷卻激情,消除那些因為自尊所衍生出的各種惡念邪行.而另一個克制這些邪惡手段的工具就是法律,因此我們大致可以將整本書簡化成:人會形成社會,社會必定不平等,且有各種邪惡暴行,所以需要理性與法律來做制約,來剷除暴行與特權.而在盧梭的討論裡有了最終的結論.貴族制度不平等,不公平,不合法;經濟不平等必須節制在一定範圍,一個公正國家的法律要有司法公平性,國家的成員每一位都應該臣服在法律之下,人人守法.而這是不平等社會裡要達到自然人狀態的明確手段.

   這本書雖然約200頁,但是64開的小冊子,雖然有點嚴肅,卻是理解不平等這個概念的某些觀點的好入口.比想像中好消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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