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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癡的歷史:18世紀至今世人如何看待智能障礙者(Those they called idiots: The Idea of the Disabled Mind from 1700 to the Present Day, Simon Jarrett)

       "白痴的歷史"這書名是有些不精確的,畢竟自人類出現以來,白痴或說智能低下者必然是伴隨正常人類同步存在,差別只是在於它有沒有被定義,被發現,被確認與他人不同,他不可能獨立於人類社會單獨定義,所以"白痴的歷史"其實含義是指人類社會“如何看待白痴”這種人的歷史演進過程.

        首先一個很好說明這件事的反例便是"天才的歷史",如果反向寫了這樣的題材,必然是由一個個有姓名的案例來組成,逐步說明歷史上曾經的天才個人的特色與事蹟,包括個人成果與生涯,應該不會有太多關乎社會大眾或集體如何看待此人,此群體的看法內容.很明顯,這種差異的關竅在於天才會被看成是一個獨立的"個體",有獨立的人格特質與思想,情感,每一個都與他人不同,因此可以有不同性質的各類天才,但"白痴"呢?這就是本書所想說的,在歷史上從某些時期開始,白痴被認為都一樣,因為類似的怪異舉止與言行且通常不符合社會常規的期待,因此不被看成是具有獨立人格的個體,不符合在社會生活中人類的定義,因此成了被排擠出社會定義活動範圍的"外部人士",或是"外部生物",甚至基於某種理由強制將這些外部人士聚集封閉管理生活在特殊的地方,讓他們成了正常社會中的外部團體.不過作者從翻閱參考18世紀以及之前所有的文獻,文學作品,與出版中得出結論想說的便是其實在人類的歷史上,白痴並不是一開始就被認為應該是特別排除於外的一群人,他們曾經完全與正常人一樣全部生活在開放的社會中,他們能與常人一樣共同工作,玩樂,飲宴,進出一般人都能出入的場合,並且不曾受到歧視,也不會因為怪異的行為遭到另類對待,反之,因為行為特殊性會被親友,鄰里,社會更寬容的接納,更友善的對待,甚至是人們某些情感愉悅的來源.當時的人們接受他們當他們是人類社會中有特色的一群人,就跟一群高個,一群胖子一樣,痴傻便是他們可辨認的特色,而不是歧視的標籤,這與後來的發展可以說大相逕庭.

       那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演變呢?原因在於社會期待與要求標準的改變,而這些標準與人類經濟生活的改善,與政治民主的走向有關.18世紀末,先後有了美國的獨立革命與法國大革命,同時也是英國展開工業革命的開端,經濟與物質生活的向上提升,使得個人收入普遍獲得提升,而同步帶來的一方面是商品消費量的增加,項的多元化,與質量的要求,各色新商品的出現,與對生活環境的希冀,帶動的是對於理性禮貌社會環境的期待與改良.另一方面新的社會環境產生有了更多對於個人權利的期待與需要.而白痴,智能低下,或是低智商等也好,他們個人的行為舉止因為特殊不受控制,在這種新的環境要求下就會顯出特別不同於他人,且特別不同於當時新環境的期待,新的物質提升帶來了人們對於禮貌典雅行為的要求表現與期待,智能障礙者的行為首先就不符合這種期待,很容易就被人認為對他人生活有干擾,甚至因為異常的表現可能被認為會傷害他人,他不受控的隨意的生理輸出也不符合新的衛生整潔禮儀需要.而另一個嚴重的問題是隨著商業活動的增加,關於個人金錢的上的問題,如消費,商業訂約,個人財富與金錢處置,個人權利的行使上,"白痴"究竟是不是有獨立人格行使這些其他正常人無礙的行為能力,也成了當時的社會話題,比如白痴被正常人行騙來假結婚然後殺掉,或是限制行動,藉機謀奪智能低下者所繼承的財富之事屢見不鮮,這本書講了一些在19世紀發生關於繼承財產,被騙假結婚的案例,以至於讓某些人認為白痴可能會是未來的社會問題,因為根據現況在在都顯示在新的時代,原本被認為無礙於社會生活環境的白痴或智能低下者,可能需要重新被檢視,他們一方面不符合新的禮儀與上流社會典雅風範追求的新環境,一方面也因為在法庭中出現越來越多關於智能障礙者被騙光繼承財產的案例,所以白痴會影響社會秩序與環境,或者白痴可能在新的社會中會遭遇欺騙,一種出於威脅加上一種基於保護的兩種理由交錯間,"白痴"問題突然就成了某些人專注的新社會問題.

        但是單純是屬於個人特質對於新社環境適應與衝撞所造成的問題還算單純,畢竟這些都還有親友與鄰近社會的保障能給予智能障礙者支援或協助.更大的問題其實是來自於新的權利與權力來源的出現,那就是民主政治的實踐問題.在一個要求更平等的社會秩序,擴大選舉權,與全民的公民參與的社會要求與氛圍下,開始出現一些新的政治狂熱,窮人階級成了這種主張的主要支持者,他們開始要求提倡普遍性權利,從法國大革命到英國徵兵暴動中對於普遍性權利的激進呼籲,需要一種新人類,那就是積極公民.而如果要將政治和社會方面的權利擴大延伸至之前沒有這些權利的人,那麼這些新公民必須以行使責任,參與討論與辯論來回應,並且以社會不可或缺的代理人的身份貢獻社會,而這些要求對於那些被視為不適合或無能承擔這些責任的人產生了深遠影響.相對於以上因新社會出現激進政治訴求,那些反對這些新權利的保守傳統人士則認為這些新的激進人士不敬神,製造混亂,危及了社會秩序.而在保守派的帶領下發動了淨化與重新道德化的佈道運動,目的在恢復與維持下層民眾階級敬畏上帝的心,社會秩序與潔淨生活ㄡ.

         以上的兩種運動與觀念看似對抗,並且背道而馳.但是兩方都要求窮人與失能者應該積極改善自我參與社會.且對於那些心理抗拒,或是對提升道德與智力無動於衷的人幾乎不留餘地.這使得那些被認為是白痴或弱智的人開始被視為是社會的風險,是阻礙進步或是混亂秩序的來源,陷入了被排擠的處境.那些無法為自己發聲的人被推到了社會的邊緣,他們要不是被認定沒有能力從傻瓜變成盡責公民,要不就是保守派將清除的社會淨化的對象.沒有權利卻被統治,在公民權利義務上產生不了任何積極作用,使得這樣的個人逐漸的被孤立被邊緣化,同時宗教上將道德要求,宗教義務與閱讀的技藝連結在一起,被認為愚昧的人要是無法精通閱讀,在道德上就是有罪的,因為缺乏閱讀所帶來的知識與道德感,抑制便無法運作.而這種對於道德的威脅,讓他們在別人眼中成了人類記憶與知識庫的局外人,必需隔絕在神的救贖與拯救之外,因此他們被驅逐出社會,切斷他們與社會的連結似乎就是唯一的答案.因此從法國大革命以降,所形成的宗教,政治,醫學,和社會輿論的氛圍從四面八方襲來,讓白痴幾乎在不受注意的狀況下自主流社會退場,他們既不能滿足新的福音傳道者的道德改善,也無法滿足新社會公民的完全性要求,也沒有辦法產生功利主義所訴求的幸福自我滿足感關於個人與公眾幸福的先決條件,於是19世紀初開始在英國由國家出面立法將他們送進了收容所,療養中心,或是特別新設立的隔離城鎮,讓智能低下,智能障礙者與大多數的正常人分開生活.

        隔離封閉的生活是如此糟糕,低劣不用多敘述,自然能夠想像,但是智能低下者這種進入專責機構的舉措也不全然沒有意義,或都是負面的表現.有一件事確立的,就是從此之後,智能障礙,白癡不會被再單純的當成只是存在法律困擾的個體,或只是一群行為特殊的普通人.人們開始由法律的角度切進了醫學的角度.生物學,生理學,種族學,生命科學逐次開展,首先便是白痴開始精神疾病割離,不再被視為一樣的,其次是白痴被發現不再是基於宗教,或是命運,或是其他原因,而是某條染色體的問題所造成的.它的蒙昧性,不可知性被打破了.但是也有一些集體的社會錯誤認知與看法也由此而生,從此牢牢地前進了正常普通人的認識裡牢不可破,而且這些錯誤的認識都是集體性的人害商源泉.

        首先便是優生學觀念的產生.白痴生理與遺傳性的研究,一方面揭露了近親繁衍的弊病與遺禍.這對於人類社會來說是個好的發現,但是另一方面,因為這種優生學的關聯連結上了人種問題.錯誤的研究結論,導致了某些外在形貌的被誤解,並因此連結到了世界上某些族群的外貌上,言語上,行為上,思想上的跳躍連結.黑人被認為天生的低能,蒙古人的外貌被與智能障礙者連結,而這些錯誤的研究觀點又與歐洲的殖民主義觀念連結,產生了歐洲人西方人對於其他民族的認知與想法,那就是只要是非白人,就是天下近似於白痴,智能障礙者的角色,所以應該也沒有正常權利,該被白種人給統治管理,給限制,給拘禁.非白種人沒有土地所有權,那些土地權利都該是高智能的白人擁有的.第二個弊端是智商(IQ)檢定的產生,而這種檢定帶來了的問題可謂更廣泛,它讓許多人因為IQ的差別而有了等級,而這種等級又不同於明顯的白痴或智能障礙的歧視,因為排除了那些被送進機構,隔離區的障礙者,次一級的低IQ成了被視為無能,無理解力的新歧視對象,而且因為沒有殘障觀點的保護,這種被歧視者是很少有人同情與保護的,而這種IQ的計量方式與演化心理學所提出的白痴概念有某種的貼合度,演化心理學的白痴概念強調的是反射性與本能性的生命存在,但他們在發展出完全的意識階段之後就會停止發展,也就是說在人類與動物之間形成了一種連結,人類能發展出意識,而動物就只能留在本能與反射階段,所以IQ低所影射的概念就是一個個體的動物性較其他個體高,人性低,所以相關人的特質與後續關於社會性格與道德的演化就會落後其他人,這是IQ,也就是智力測驗所帶來的隱藏性社會錯誤歧視的一種演變,因為IQ低意味著道德弱智,不利於社會發展,而這根本是創造某種種性制度的一種錯誤分類.

        由醫療白痴與智能缺陷者而來的優生學,演化心理學,智商檢測最終發展出種族歧視,甚至納粹滅絕,或是種姓階層等錯誤觀點,在二戰德國戰敗後似乎暫時被丟棄到了一邊,僱曬因為種族滅絕的殘酷,不人道不合理,也因為戰時許多智能障礙者從事輔助性工作而協助了戰事的進行而被人重新接納為有用之人,所以二戰之後不論英法美各國都逐步放寬或取消對於智能障礙者個監禁式管理政策,讓他們重新回歸社會,社群,與正常人一起共同生活,表面上看這恢復了智能障礙者在 18世紀以及之前在人類社會的地位,與人們看待他們的方式,但實際上作者清楚的知道,來自優生學,演化心理學,來自激進主義社會理性公民標準的智識要求,對智能障礙者的歧視,或者也可以稍微輕一點的說是偏見,其實早已深入人心,即使人們能接受一個智能障礙者與自己生活在同一社區,同一空間,但從我們觀察常人的言行之時,還是可以看出大部分的人還是選擇自行與他們保持一種禮貌的距離,甚至能避則避,想要讓普通人回到18世紀前的那種與白痴共同生活的和平心態,已經不可能了,這看來應該都是所謂的長期現代理性與科學心態下所形成的一種隱岐視,只是它沒有明白的被人突破那一種虛假的面紗就是了.

        一種觀察智能障礙者在他人眼中角色與價值變化的方式,就是看那個時代的流行文物或出版品中智能障礙者的角色或意義是什麼來決定.在18世紀,"白痴"經常被寫進通俗的笑話出版品中,是一種以行為與言行來表達笑料來源的功能角色.表面上看似乎有揶揄的意思,但深一層思考是白痴其實活在社會生活的中心,人們有留心他們,以他們為笑料題材的來源,但是到了19世紀,白痴已經從通俗刊物與報章中的內容退散了,人們代之以"白痴"來形容他們看低的其他人類,比如說社會中的無業者,無賴,地痞,或者缺少警覺者,"白痴"成了一個代名詞,而真正的"白痴"則被趕到療養院裡給監管起來,在社會上是看不到的,這代表白痴的存在已為人忽略,甚至無人在意,而這也是一種隱藏的"白痴的歷史",且是隱藏較深必須讓有研究的人來發現的一種歷史,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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