蚱蜢 : 遊戲、生命與烏托邦

蚱蜢 : 遊戲、生命與烏托邦 (The Grasshopper:Games, Life, and Utopia, Bernard Suits)

        "蚱蜢"的書名與概念源自伊索寓言.有這樣一隻蚱蜢,當螞蟻在夏天工作的時候,蚱蜢卻在唱歌彈琴遊戲,看到螞蟻正辛勤搬運食物儲存相當不解,因為隨處隨時都能找到食物,牠笑螞蟻杞人憂天不如學牠盡情歡唱跳舞遊戲,婉拒蟻后儲存食物的建議.等到天氣變冷,由秋天進入冬天白雪覆蓋大地後,蚱蜢開始尋找食物,卻怎麼也找不到,於是牠想到之前看到的螞蟻,想上門討食物,但等到螞蟻終於同意分點麵包要搬運給它時,它卻已經凍斃在地上了.看到此景,蟻后感嘆蚱蜢這下還要怎麼唱歌跳舞?!

        寓言的道理很直白,通常是來教小孩的,也是常人被餵養的概念,但是本書作者Suits卻提出了這樣的反問: 如果沒有冬天要防範,蚱蜢就不會有報應,螞蟻也不會有這寒酸的勝利!? 這個反問的意思是說,如果沒有冬天,蚱蜢應該就可以一直唱歌跳舞遊戲,隨時隨地都能找到食物,那麼螞蟻的提前辛勤真的就是多此一舉的了.聰明的人看到此處應該會猜到這本書試圖震盪對工作與遊戲已經被認定的價值與意義,一個簡單的悖論可以由此而生 : 如果工作的目的是為了不再工作,那麼何不現在就停止工作?.當然,我們之所以當下不停止工作,自然是有原因的,那就是終究現在依舊是有冬天的世界,不是在天堂.

        Suits描繪未來的烏托邦卻不同於當前的現實世界.烏托邦中所有的物質需求,甚至於精神需求都得到了滿足,人們不再需要工作.在烏托邦的理想世界,玩遊戲成了每個人的主要活動,在那個世界所有勞動或工具性活動都消失.當人們想要某個事物,他不需要以勞動做為手段來達成,機器將會代勞,可能只需要透過心電感應來啟動機器即可,然後立即可以得到想要的事物,只有在非烏托邦的世界中才需要工作賺錢.甚至在烏托邦的世界中非物質的需要也能輕易獲得,比如不再需要耗費大量的能量去追求愛,屆時獲得性伴侶就跟賺取金錢鑽石一樣容易,想要的知識都已存在電腦中,網路上.在烏托邦裡人們唯一需要做的事,就是遊戲.在烏托邦中人們不用做任何特定的事,人們做一件事是因為想做才做,而不是因為必須要做,在這樣的烏托邦中,遊戲成了不可或缺的根本,真正的烏托邦人生就該是一直玩遊戲的人生.

      Suits對於烏托邦的理想描述揭示了現實生活被人類忽略的一個真相:工作是一種必要的惡.我們接受工作是因為它能讓我們去從事那些我們認為美好的事物,畢竟現實世界不是烏托邦,不可能由意識自創需要. 換言之我們是為了美好的事物而工作.工作只是生活的手段而非目的.但在現實中,工作大多數時間卻越界了,佔據了自由生活的絕大部分,不再是手段,反而讓人類淪為了工作的俘虜.原本是為了更美好的事物而去工作,但最終工作卻成了我們不幸福的根源,為了工作而工作.這是因為工作中存在著大量甚至是唯一的功能追求,就是工具性功能,或者設置"功利性前遊戲"目的來讓人們屈從於它.

     這裏所謂的"功利性前遊戲"目的,是指我們在參與某一些被認定可能類似的遊戲活動之前就約定好的事情,比如完成或達成這個類似遊戲的活動之後,我們將可能獲得什麼樣的事物,可能是金錢,可能是權力,可能是性慾,也可能是某種情感收穫,這種工具性目的追求正是遊戲與工作的差異,也是前述人們當下痛苦的根源,因為那些看似遊戲的類遊戲不是真正的遊戲,蚱蜢唱歌跳舞與泰勒絲唱歌跳舞可是大不相同的(說蚱蜢是在遊戲,而泰勒絲是在玩類遊戲,只能算是工作,一定遭常人側目,但這就是哲學家想提的概念).在本書裡的遊戲是指人類刻意設置非必要的障礙,阻擋那些原本唾手可得的事物,只是為了享受克服這些障礙的過程.因此在烏托邦裡的遊戲,所有的活動都沒有所謂的功利性前遊戲目的,目的就是遊戲本身,所以自願採取明知是低效率的方式來追求遊戲目標,玩遊戲既然是烏托邦居民的核心活動,那就表示這項活動是至善的,即不計成果,本身就有具有最高價值,也就是說在烏托邦的世界純粹至善至高的就是為了玩而玩,這是作者Suits試圖於本書說理下所想傳達的新的生活價值觀.

       這種新生活的價值觀其實是源自古老的;外在目標v.s自身目標,兩種價值體系的衝突,就是人們去做一件事往往事具備同時追求達成外在與自我兩目標的衝突現象,特別是商業活動,往往被認為只具有工具性功能與前遊戲目標追求比如盈利,比如市占率,如果單看本書的內容,也可能以為作者是試圖讓人放棄工作追求遊玩,但等等,不可能有這麼蛋頭的學者吧?畢竟當下不存在白吃的三餐,也不存在伸手即可得的財富,是的,作者的目的不過是想引進遊戲的概念進入常人的生活思維中,進入到過去單純設計為工具性目的追求的事物裡而已,不是全盤的否定當下世界運行的大眾價值觀.

       其實本書真正文本的範圍內容其實未必真的那麼有趣,邏輯討論或論證實在對於一般大眾未必是友善易讀的,Suits花了相當大的篇幅去說明定義"何為遊戲?"."蚱蜢"定義的遊戲包含四個要素,首先是所具備的"遊戲前目標"是獨立於遊戲之外的特定狀態,比如賽跑中第一個衝過終點線,無關功利,其次是遊戲方法,即被允許用來達成前遊戲前目標的方法.第三是遊戲規則,一類遊戲規則與前遊戲目標有關,即建構規則,建構規則的本質是禁止使用最有效率的方法來達成前遊戲目標的規則,最後是遊戲態度,玩家同意接受建構規則的限制以至必須採用低效率的方法來達成目標,如此才能讓遊戲得以進行.文本後續用大量的篇幅來論證,主要是透過兩個人的對話來說明辯證這世間的活動何者為遊戲,何者不是,哪些是競爭性遊戲,哪些不是,何者是開放式遊戲,何者為封閉式遊戲.其後甚至提出一種目標模糊的遊戲是前面遊戲定義無法涵蓋到的那就是:假扮型遊戲,如扮家家酒,老鷹抓小雞等,後來作者以"反塞球"理論解釋了此種假扮型遊戲,導出了開放式遊戲的概念."真正的偽裝者之所以進行角色扮演,是為了創造出一個假身份,而假扮遊戲裡的玩家則預設了一個假身份,如此才能進行角色扮演.".不同於封閉式遊戲存在著一旦達成就 遊戲結束的固有目標,開放式遊戲中每一個行動都是對前一個行動的回應,同時也引發了下一個行動,目的就是讓要遊戲持續運作,所以原本的遊戲定義足以涵蓋開放式遊戲,前遊戲目標即讓戲劇情節繼續下去,玩家拒絕完全按照劇本演出而依賴臨場反應,證明其鼓勵低效率的方法.隨後文本對職業玩家的遊戲態度提出質疑,比如撲克職業玩家,職業玩家接受遊戲規則是為了賺錢,而不是讓活動成為可能.但文本以遊戲態度允許玩家結合各種玩遊戲的理由,因而願意接受前遊戲規則,雖然外在遊戲目地可以藉由玩遊戲達成,但它並不是必須一定要有,或者一定要達成遊戲才能進行.換言之職業玩家的某些目的雖然不是遊戲定義的一部分,業餘玩家和職業玩家玩遊戲的態度也有所區別,但他們面對遊戲前規則的態度是相同的,而我以為這是本書很重要的一個觀點與範圍.

        在我看來,講述遊戲定義規則看來枯燥,但其實作者最終引入職業玩家的討論是有其目的性的,就是我們前面所說的事物功利性,工具性目的性是造成了遊戲與工作兩者差異的根本,但從Suits敘事的概念看,職業玩家行為只要符合遊戲的四定義,即使存在遊戲外在目標,他仍然可以說是在玩遊戲,而這就恰好能夠打破本書所述的烏托邦世界中唯一的活動就是玩遊戲的定義悖論,因為烏托邦是理想世界,現實不存在烏托邦,也就不可能存在只剩下玩遊戲的世界,如此一來,這本書的探索豈不都像在說夢話,不切實際,但是職業玩家的概念一但成立,合於他依然是在玩遊戲的定義,那麼就反射了現實世界中玩遊戲的可能,這就是使原來看來是單純是工作的事物,或者也具備功利性目的,工具性特色的事物,同時也算是一種遊戲,因為它符合了遊戲的定義,而這便與我們的真實生活掛上鉤了,也就是本文一開頭我所講述的那些,作者宣揚的新價值觀,這本書當然不可能在談一個無法達到的烏托邦,它應該只是想辦法引入導致美好烏托邦生活的行為與思維概念進入真實的世界裡.

         書末大蚱蜢死而復生解答了最後的謎題;所謂的工作是指帶有工具價值的活動,而遊戲則指本身具有其內在價值的活動,遊戲的生活方式就是只獻身於內在價值活動的生活,它提出所謂的遊戲人生,就是進行那些本身有其內在價值且符合遊戲定義四要素的活動,而真正的玩遊戲其實是"我們為了這些事而做其他的事,但我們做這件事時卻不是為了任何其他事情",更白話說就是為遊戲而遊戲,不是為了其他目的而遊戲,但若遊戲中摻入其他目的,只要它不是前遊戲的目標,或者即使它是前遊戲目標但操作遊戲時符合了遊戲四個標準,那也不妨它依舊是個遊戲.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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