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進1949:白色恐怖郵電案紀實 + 流麻溝十五號:綠島女生激進1949:白色恐怖郵電案紀實 + 流麻溝十五號:綠島女生激進1949:白色恐怖郵電案紀實 + 流麻溝十五號:綠島女生

激進1949:白色恐怖郵電案紀實(陳柏謙編) + 流麻溝十五號:綠島女生分隊及其他(曹欽榮) + 白色恐怖秘密檔案(谷正文)

         接著這幾本都關於白色恐怖個案或與之相關人物的敘述.上世紀90年代因為解嚴,這類議題書籍大量出現,那時看過不少,此時可能找不到什麼新的角度,原不打算寫這篇.

         這三本都是關於白色恐怖個案,受害者及其家屬的敘事紀錄,三本之間略有關係.第一本是關於1950年郵電工會案,其中被槍決者施水環也是第二本中六位曾被關押在綠島分隊中的一員,第三本則是少數能夠找到白色恐怖加害端成員的説法,保密局中專辦匪諜案的組長谷正文的敘事,其中包括以上兩本中所述有關的個案,書中他雖然說了許多自己知道的案件的內幕,但個人對他說出的一些秘辛其實持保留態度.

         錯亂,是寫本篇的理由.這種錯亂有源自思想的,有來自認知的,有來自記憶的,也有來自利益,與時代變遷的.在"激進1949"中有兩位被處決的共產黨地下黨員.在對岸,他們屬於烈士,但是在本地呢?他們是轉型正義已平反回復名譽的對象.問題便來了,那她們究竟算是什麼樣的人?她們既是要求同工同酬的工運人士,也是傳播野草思維的讀書會組建者,這些都不過是思想主張,以此入罪,確實屬於白色恐怖,不過就是讀些左派書籍而已,能算什麼叛亂,不過威權者的口而已.可他們也是工運遊行的發起者,掌控工會選舉反對的操控者,這其實也沒什麼,工會中的派系運作對立很常見,但地下黨員的她們有上層是更大工運,甚至是武裝團體的組建主導者,目標是以武裝方式達成執政,那這樣她們還算單純的思想犯嗎?被封為烈士,就是要來推翻本地政權的,所以她們身上其實具有雙重身分.她們會被怎麼寫,往往要視書寫者的價值取向,目的,與想要強調什麼而定.也許被她們吸收的新地下黨員可能未必知道自己加入的是存在部分武裝暴力性質的團體,只想著是以單純的工運,不平等的思維加入企圖改善社會而已,也或者可能只是資歷太淺,還不足以被信任告知更多的地下運動秘密,所以這些新血地下黨員又該如何界定?.由此可知白色恐怖受難者根本不可能一概而論,這便是這類冤案的難辨之處,有很多人確實很冤,流麻溝那本中很多人只是參加讀書會而已,或者只是因為有一兩本左派書籍便身繫囹圄,但也有人根本不是,背後有更嚴重的行動意圖實踐在驅動著.

          於是乎在今日,這種怪異的現象就出現了,一視同仁的平反,未必就是真的真相.而且力主平反的兩股力量的政治主張還竟然還是相衝突的.一種是統派團體,甚至還曾發動紀念,畢竟那些被平反者確實是與他們在統的立場上是一致的,另一個勢力則是當前執政者為主及其相關的側翼,他們的力主,似乎與當下民主有一點關係,但是一視同仁的做法更像是要讓以前的威權政黨難看而已,與當下的政黨對抗有關.不過平反也不算太過,為什麼呢?郵電案兩位中共地下黨人的上級,地下黨在台職務最高級的蔡孝乾以降的幾位被保密局逮獲者,基本上都算沒有被關,甚至得享天年,未遭刑求未入獄,因為當時的執政利誘他們,要他們招出整個組織下面的人,甚至想藉他們之手來施行反間,而這些高層竟然沒一個扛住利誘,全部都背叛了自己原先的組織,然後便任官或擔任教職安享後半生,儘管是在監視中安享,但總比被槍決能多快活數十年,反而不如郵電案中的兩位女性對於思想信仰的堅定,未攀咬他人,層級不高沒有吸收的價值,被執政者拿來祭旗也如雙方所願,最終都被槍決.從事後看來,不僅令人懷疑,她們犧牲究竟成就了什麼?這依舊視書寫著的目的而定.

          因此基於當下的利益需要,或是因為時代的變遷,價值的變化,記憶的不同.選擇相信的重心就有了書寫觀點變動,像第一本"激進1949"被以從當前工運,主張提升工人地位的角度來撰寫,寫的是傳達那兩位地下黨員所帶來的平等工人階級思維,新思想,與傳播新世界概念為主軸,並不涉及當初她們行為背後所涉及的武裝政權更替的本質,而以她們吸收的新成員為主體,畢竟這些人被冤的可能最高.因為本書的書寫是基於當代工運的前輩歷史的既角度.而谷正文說了自己參與了許多冤案整肅,誣陷,鬥爭,貪婪各種原因交織,有與共黨鬥爭的政治需要,但也有剷除同黨政敵的需要,配合他這本書的出版社歷來立場,與出版時間,可以看出某些取向的需要,而且主述者的記憶恐也有偏差,這種偏差可能是基於年紀增加,也可能是基於時代知識的變遷,畢竟他講述的一些事件正好是後戒嚴時期當時執政黨主流,非主流鬥爭最兇的時期,那樣的谷正文說法有某些其他的政治需要.同樣的平反於今日的角度實在更能看出一種怪異的時代現象,當年的加害者今日既不敢主動支持幫這些人平反,也不願承認自己當年參與了許多冤案,且反過來積極的當年他們欲剷除的敵人來交流,反之,那些協助平反冤案的進步人士,竟選擇接受或者視而不見部分思想犯可能隱藏的武裝叛亂的實際作為,這本來已經怪異,他們又反過來對今日某些僅是思想主張與當年地下黨的今日掌權者一致,便要用國安法來辦.這種顯示出對歷史行為雙邊錯亂認同的現象,實在是令我們這些旁觀者覺得是種奇怪,衝突又諷刺的現象.

          另外一種也稱怪異的現象是,這些白色恐佈事件在90年代的書寫裡,有一批自認是受冤的被害者,受難者家屬出來表達冤屈,訴說悲慘遭遇,及伴隨而生的政治控訴.但隨著平反,賠償開始施行之後,其中有部分的人在關於白色恐怖事件的再論述上已經脫離了單純思想犯的描述,而是真的不否認自己是當年地下黨成員的身份,且隨者時代的演進,統治者迭代更新的狀態,越來越明顯地出現了與他們90年的不一樣的說法,而這些正是令許多人看這種類書不易察覺的價值混亂狀態.然後這種混亂還要被文人,出版商,編輯等各種出版或政治上的意識再清洗截擇部分真相為各自想要論述的主體標的,而隱藏其它或再形變,因此形成錯亂的錯亂,更成的今日閱讀這種書籍的應該留意的部分,想要在這裡面不被混淆而有自我的判斷意識將越來越不容易.前面兩本近年出版的書籍跟90年代所述的事件內容其實沒有太多不同,但是很明顯,部分當事人已經很明白表現出他們當年的角色真的不是單純的思想犯而已,不再像90年代那樣隱晦自己的行動意圖就是了,而與其他許多受冤的被害者及其親屬是完全的不同.雖然谷正文說的一些個案都有自我吹捧的意思,藏著深深後見之明以用解嚴後的史觀,主流政治觀來解釋白色恐怖時代政治觀的假象,但他說的那些明顯栽贓冤案,反而是此時最不為當局在意的部分,因為那些都屬於當年威權執政統治集團內部自己的政爭所導致的,跟當前的意識主流政權構成的體制與人員是完全搭不上邊的,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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