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知的教師:智力解放五講( Le maître ignorant:Cinq leçons sur l'émancipation intellectuelle, Jacques Rancière)
這裡的無知的教師並不是負面批評教師的形容,甚至剛好相反,本書推崇的好的教師就是需要"無知的教師".在詳述這本有點難懂的書籍之前,讀者可能需要留心的是這是一本被歸類於哲學性的書籍,雖然當它是某種社會學的觀點亦可,但是,如果視為是後者,很可能會受制於它是一種絕對理論或主張,而過度執著於這個觀念在現實面的絕對正確或錯誤,而懷疑它,但實際上,將無知的教師看成是一種哲學上的價值觀,少了自身現實價值觀的執著,便能夠正面的看待它.
為什麼會有"無知的教師"這樣的觀點.?這其中有段歷史典故.19世紀初一個叫雅科托(Jacotot)的法國人,他曾在法國大革命時期當過砲兵,也曾在法國民議會當過代表.但拿破崙第二次復闢後,他只能跑路去了布魯塞爾,過去他曾在法國任教席,因此暫時屈身在盧汶大學教法文.但這位雅科托其實並不懂當地的荷蘭文,而當地的學生本來就不懂法文,那這樣要如何教會當地的學生學法文呢?因此雅科托開始有系統地開展一種全新的教學法.他給了每個學生一本同時印有法文-荷蘭文的雙語小說"帖雷馬科"(Télémaque),但他完全不教學生文法和拼讀,讓學生自己一個字一個字對照著學習,然候去進行比較,對照,記憶,背誦,翻譯,轉譯.再透過學生間彼此的討論,來理解分析,甚至爭辯猜測下來學習.本來他以為這些學生可能什麼都掌握不了,可是結果卻出人意料,不但學生們學習得非常好,甚至後來開始能用漂亮的法文寫文章了.後來他轉到ㄧ所新設的軍事學校任職,深受啟發的他便把這種方式用在,如數學,音樂,等不同的學科或技術上獲致成功.於是便開創了這種完全不用人教的方法,他稱為普遍教學法(enseignement universe).雅科託的方法主要特點在於: 老師並不需要熟悉理解自己即將教授的科目內容,普遍教學法中的老師並不直接教導學生知識,它相信一切只要靠學生自己即能成功,只要學生願意專心致力去使用解析,記憶,翻譯,再轉譯的手段,且持續不斷即可.那老師在此的作用是甚麼呢?雅柯托認為老師唯一的功能便是要鼓勵學生,激起學生自學的意志,也就是經常激勵學生"你做得到"即可.
那為何一位現代哲學家朗西埃(Rancièře)要寫以"無知的教師"這樣的概念為出發點的書籍呢?原因在於他要以此為基點探討"公平"這件事.他試圖從教育中的公平探索去推論在資本社會中的階級公平問題的真實解決之道的困境.普遍學習法的特點在於一個人竟然可以教授自己完全不懂的東西,其次,這種方法能否成功與學生的個體智力無關,關鍵在於學生是否有持續不斷的意志來施行普通教學法主張的學習重點分析,背誦,言說,轉譯等方式.朗西埃在這樣教學法上的成功要件上看到了它與今日教育不公平上的本質差異.我們都知道今人探討教育不平等的問題不是歸咎獨倡智力決定論,就是如布迪厄那樣引入文化資本的觀念,強調資本階級位階的必然優勢論.但是從朗西埃的角度看,這兩者主張都沒有實際解決問題.他認為我們不論主張智力優勢或是文化資本優勢等問因素造就了受教機會的不等,那然後呢?不平等問題依舊在哪裏沒有被解決.
朗西埃將普遍教學法與傳統教師那種講授文法,句型的解釋型教學法相對照,認為Jacotot這種完全以相信學生的智性能力平等為起點,不在智性上施加壓力而只在意志上加以監督的教學法,是具有解放意義的教育.傳統意義上的解釋式型教學法實際上做的是在教師和學生之間強行劃出一道智力的鴻溝,而能夠填補這個鴻溝的只有教師的言語,也即只有教師能夠判斷學生是否掌握了教學要點.在這個意義上傳統教育讓教師強行介入學生和教材之間的直接關係,讓教師在學生學習閱讀和寫作的過程中扮演一種主導話語的角色.朗西埃指出教師的秘密是知道如何辨識教學材料與受指導的學生之間的距離,這距離同樣也是學習和理解之間的距離,解釋者本身建立這種距離,然後再負責拆除它,在朗西埃看來傳統意義上的教師其實有意無意地混淆了"智力"與"意志",並因此透過這種混淆而將自己的智性凌駕於學生之上.即使將來學生學會所有教學點,學生還是會默認自己與將來的教師之間存在著智性差異,並會主動將這種差異帶入整個社會生活.因此朗西埃認為解釋型教學法的教學典範不僅是統治階層所挪用的一種意識形態工具,更是社會本身得以維繫的基礎也就說傳統的教學中師生關係反應的便是統治者與被統治者間的關係型態.
朗西埃指出教師對文本的解釋生產和再生產了學生的無能和無知.表面上看來學生似乎需要指導和教育,但這一顯得不證自明的是這種知識和無知的前提性對立將學生的智性能力從一開始就結構性地固定在一個從屬位置並不斷再生產這一結構關係.透過不斷鞏固,教師和學生均深信不疑那被教育者和教育者之間天然存在著一種教育上和智力上的等級關係,學生在整個傳統教學法的規訓下最終成為一個合格的現代主體,也會不自覺將智力不平等和由此而來的一系列等級關係內在化.因此學生非但沒有透過教育在智性上獲得發展,反而最終成為整個不平等體系的合謀者.
朗西埃挑戰的正是傳統教學法的前提就是一個人向某人解釋某事時,單靠自己的能力無法理解該事,必需先借著智力或資歷在上者.普遍教育法所揭示的是任何一個人在背誦,詢問,言說,翻譯,轉譯這些事情的天生心智上都是一樣的.智力平等是普遍教育法中被揭示的至為重要最具解放性的一點.學生在透過"帖雷馬科"學習法文時先要寫下裡頭的句子並表達自己對它們的理解,學習和理解是同一項翻譯行為的兩種不同表達.朗西埃將學習和理解視為是翻譯行為的不同表達方式.朗西埃論述的真正重點是表達的意願,因為平等的方法首先是意志的方法,只要一個人願意,他就能憑藉自己本身的願望或情境的約束來自學,不需要教師做解釋.因此如果在翻譯與轉譯的行為在天性上是一樣的,那根據這樣平等的假設,我們可以做些什麼?在朗西埃看來我們能做的就是解放傳統教學中上對下的指令集式的傳授,讓學習者自己找到翻譯與轉譯的答案.換言之不是人的思考決定了人的存在,而是人的在這一基本事實就決定了他是一個能夠思考的存在者.在這種自然狀態下,沒有人能夠號稱自己在智性上優於他人,因為思考的條件對每個人來說都是平等的.
傳統教師的錯誤之一在於混淆了意志和智力,學生不僅在智力上臣服於教師,在意志上也一樣.朗西埃非常明確地指出"人是智力操縱的意志".是意志促成了行動.意志或意願在朗西埃那裡的意思是人作為一個有理性的存在者而進行自我反思或自我尊重.更進一步說意志是理性的門檻,是自我作為理性存在者的意識和尊嚴.正是人的意志培育了智性活動,因此傳統型教育的問題不在於學生智力,而在學生的意志.理性存在者首先是一個知道自身力量,並且不在這一點上自我欺騙的存在者,由於存在的基本事實規定了人作為思考的動物,所有人在一開始就知道自己是一個理性而有能力思考的存在者這一事實,而專注指的是讓智性的行進遵循意志的絕對約束.因此專注就是一個對於自身的思考能力有著自我意識的人憑藉著意志進行自我管理和自我規範,那麼專注上的差異又來自哪裡呢?朗西埃對此給出的答案是所謂"不平等的激情".因此不平等不是任何事情的結果,它是一種原始激情,更準確地說,不平等的成因只有一個,就是平等.不平等的激情就是出於對平等的無視,在平等的使命面前忽視它的必要,在面對理性存在者理應做的本分時感到恐懼.事實上正是不平等的社會本身使得社會中的個體放棄自身,放棄其本質中那無以度量的非物質性.當個體的不專注與分心來自於他進入的社會,在這個意義上,不平等與其說是天生注定的,不如說是拋向個體的一個選擇.在朗西埃看來人們必須在"從平等者之間建立一個不平等社會"與"從不平等者之間建立一個平等社會"之間做出選擇,他認為任何傾向於追求平等的人都不應該猶豫,因為個體是真實的存在者而社會只是是一個虛構,平等只對真實的存在者有價值,對虛構的社會則無意義.人們需要認識到如何在一個不平等社會中做到彼此平等,這就是解放的意義.
雖然我們可以看到專注的差異可以帶我們到多麼遠的地方,但困難處恰恰存在於上述個人與社會兩者間不能同時達到平等的兩難.要嘛是平等者的不平等社會,要嘛是不平等者的平等社會,只能二選一.因為智力作為平等的對像或內容暗示著智性的力量讓人透過他人的確證而被理解,只有一個平等的人理解另一個平等的人.於是我們得到了平等與智力之間,理性與意志之間的等值性.從此可以推出社會本身的可能性建基於此:智力平等是人的共同紐帶,是社會得以存在的充要條件.這裡的矛盾是一方面個體作為思考的存在者一旦進入社會就會被不平等的激情所異化.另一方面朗西埃又主張智力平等是社會的紐帶.因此為了確證平等的他人,為了理解他人所表達的內容,就必須預設智性平等.而朗西埃將這一智力平等歸類為人的特徵而非'公民"的特徵.也就是說在他的觀念中只有將彼此僅視為理性者的個體才有公平的意義.純粹意義上的社會性以智性平等為基礎哪怕是可能的仍然未能擺脫特定生活方式的難題,它需受制於意識形態的權力權威,因此"善好","理解",甚至"表達"這些概念在投入政治共同體運作中時都不能夠剝離具體政制賦予它們的意義和形式.
所以普遍教育法實際上並不是一種實用的教學方式,它其實更像是一種宣告.宣告要將人們從傳統教育解釋型教學法以及它所建構的一整套階級秩序中解放出來,而且要將人們從社會中解放出來.就人從社會等級制度中解放出來而言,這一過程中包含另一個必須考慮的因素就是傳統教師的教學法與社會權力之間的關係.解釋型教學法是社會權力的代表或典型體現.而朗西埃推崇的普遍教育法是作為解放宣告的普遍教育,它不是教導人民行事的方式,它是宣告窮人可以做其他任何人能夠做到的任何事情.因此本書中的普遍教育法根本上重心不是放在要付諸具體的教學實踐,而是預設了智力的平等然後邀請讀者在平等基礎上分享作者的思考.可以說朗西埃的文本在嚴格意義上宣告了智力平等,而在此之前人們都是以默認這一平等為出發點來實踐普遍教育法.
所謂"無知"的教師,不是教師無"知",而是教師不需要“知”. 因為"有知"的教師只會創造智力差異的神話,有知會讓作為知識中介和解釋者的教師成為權威,會讓學生過度依賴他們,接受等級階級既定結構,服從權威指令,這樣反而使學生失去了自己學習的主體性,能動性,,而造成了人們認為學生學習的成功與失敗完全仰賴學生個體的智力決定,進而承認教師與學生之間的等級差異是因為他們之友有著合理的智力差異,如此便會平移推論出因為人們之間的智力差異將可能決定或推論出他們未來的等級或階級差異順序,因為智力差異,.故而本書作者朗西埃認為教師教學上只需要用提供意志,與勾起學生的使用意志,展開行動,讓學生用意志獨自面對文本,如此便能創造出所有的學生都能有所獲,而教師是意志的引導者,而不是智識的權威檢驗者.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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