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基因:中國制度與極權主義制度的起源(Institutional Genes: The Origins of China's Institutions and Totalitarianism, 許成鋼 )
"制度基因"是近期出版的新書,屬於學術著作,由台大的出版社出版,不過它的題目非常有話題性,與其說是有意思,不如說是一本相對稀有探索極權制度的書籍.
本書的主要標的是在探討關於中國當前的極權體制何以無法做更近一步的形變,做政治體制上的變動,即使它在經濟制度上透過所謂的改革,本質上已經接近當代的資本主義,採取市場制度的模式,但卻無法像台灣在1980年代那樣,從一個威權體制過度轉型到憲政民主體制,甚至在習近平上臺之後更近一步的退縮回到絕對極權體制的疆域中.本書作者許成鋼是對岸的學者,但它這本書注定只能在海外,與台灣刊印,因為這個敏感又違背對岸當局絕對威權的題目,註定是要在當地被封殺的,而這恰好正能說明極權體制的問題.
作者指出之所以會有這樣的差異,在於威權體制與極權體制有著根本上的差異,這個差異是源自於它們各自的制度基因的不同,而這裡的制度基因是從過往制度變化的歷史中,不斷滾動卻一直延續下來舊制度基因的延續,中國共產黨的極權體制制度基因根本未從變動的核心是源自於中國歷史舊王朝封建體制裡專制統治的基因,以至於,它的極權統治根本性一直難以被摧毀,所以本質上即使今天中國國力已經發展到產生所謂的修昔底德陷阱困惑中,但卻依然無法擺脫核心的極權制度專制本質,究其根本是自史前時代起中國即與歐洲文明形成大分流,中國歷來缺乏對於人權,產權,政治制度等制度基因的探索,討論,這與希臘羅馬發軔的西方能行成後來民主憲政的制度基因是一種制度根本上的大分流,兩者從一開始即埋下不同的制度基因因子,中華帝制根本上缺乏邁向立憲體制的基因制度.
另外一個形成中國極權制度的制度基因是源自舊有的帝制基因有利於蘇聯引進的共產主義極權基因,正是因為傳統存在帝制基因,所以當現代革命的發軔起點在中國出現時,因為中國民間社會無法提供相關立憲制度基因,加上蘇聯對於中國推翻帝制的革命實質參與,提供武器,資金,使得共產國際所支持的極權主義政黨,與基因有機會潛入到中國的反帝制的革命中,而這個新的極權基因恰好接續了傳統的帝制極權主義基因,它與最終形成憲政制度的基因背道而馳,但卻與極權所需的制度基因較為接近,在共產國際的培養和扶植下,中共經過二十多年發展,培養出自己的極權主義領袖,逐漸演變成獨立的極權主義黨,並透過武裝奪權,在中國建立了全盤蘇式的極權制度.之後中共透過大躍進和文革,以數千萬人的生命為代價,將變異的中華帝制的制度基因嫁接在來自蘇俄的共產極權制的制度基因上,形成了具有更深制度基礎的中國式極權主義制──區管式極權制.
在中國發展出的適應性更強的區管式極權制.這種制度使得私有經濟在極權控制下得以蓬勃發展,從而暫時挽救了中國的極權制.蘇歐共產極權陣營崩潰後,中國特色的極權制在全球一枝獨秀,伴隨私有制的大發展,中共對社會的控制也一度放鬆,使中國的制度曾朝著威權制演變,同時產生了有利於民主憲政的制度基因.但中共從來沒有放鬆對這些所謂"和平演變"或"顏色革命"的敵對發展的警惕,習近平作為中國極權主義制度基因的產物和代表,最終採取行動,不惜以損害經濟為代價去消滅所有"威脅"極權制的因素,以防止和平演變.而驅使中國制度朝極權制復辟方向演變的基本力量,是極權制的制度基因.正是中國根深蒂固的極權制的制度基因,使習近平得以在經濟改革四十年後重新確立堅定的極權主義立場.
本書採用弗里德里希(Carl J.Friedrich)和布里辛斯基(Zbigniew K. Brzezinski)關於極權主義的操作性定義(Totalitarian Dictatorship and Autocracy ).共產極權主義運動是個世俗宗教的暴力運動,馬克思在這個運動中起的最大作用在於其救世主義的(messianic)世界末日預言(apocalyptic prophecy),在於絕對平等的新世界的誘惑,階級鬥爭的煽動,以及設計無產階級專政的暴力奪權和暴力統治.在極權主義政黨內,只有少數知識分子了解馬克思理論.,但他們必須服從上級,絕不允許表達任何違反上級意圖的獨立的馬克思主義見解.觀察蘇俄和中國的共產極權主義運動,可以看到柏拉圖的哲理在其中並沒有重要作用.相比蘇俄,中共領導階層比蘇共了解馬克思主義的人更少得多,更談不上柏拉圖和黑格爾.二十世紀上半葉,整個中國知道柏拉圖和黑格爾的只有極少學者,而且他們大都與極權主義革命無關.
摩爾(Barrington Moore)的是最早對比分析蘇聯和中國極權主義的人.他從不同社會的傳統農業組織及不同封建傳統來解釋世界近代歷史上的幾個重大的不同演變方向,分析聚焦於為何俄國和中國走向共產主義革命,而德國轉向法西斯主義.他認為極權主義的共同特點是利用或動員作為底層階級的農民.共產黨靠自下而上地動員農民.法西斯主義是封建貴族與上層資產階級的反動政治聯姻,靠自上而下地動員農民.許成鋼在此基礎上再分析因爲共產國際對中共的決定性影響,中共和中共的武裝力量與中國傳統秘密社會之間的關係,以及中共政權內存在的大量中國帝制遺留的制度成分這些重要事實.在分析方法上,本書引用歷史證據,論證了本質上不同於封建制的沙俄帝制和中華帝制的制度基因,如何幫助造就了極權制的制度基因.
在以上的基礎上,許成鋼表示受到孟德斯鳩和馬克思的影響下,魏復古(Karl Wittfogel)把沙俄制度也歸類到以中國為代表的東方專制主義,把現代的極權制看成是中國和俄國古代極權制的簡單延續,但他沒有看到從帝制到共產極權制發展的過程所涉及制度基因的演變,突變,並忽略了中國和蘇俄共產制本身許多基本事實,及運作,機制和起源等問題.本書探討馬克思主義意識形態如何與中國和俄國的制度基因相結合,進而創造了一種世俗宗教運動,一種現代共產極權主義運動.本書著重分析這種結合如何誘發制度基因的突變,從而產生現代極權制的制度基因.共產極權主義可以說是一種現代化過程中產生最大規模,極為狂熱的世俗宗教式意識形態.世俗宗教運動使得極權主義有極高的蠱惑性和煽動性,使得極權制有極強的動員力,它在壓制人的自由的同時,往往在一段時期有很強的經濟發展和擴張的能力.在如此制度下,不僅經濟發展,連所謂的私有產權都不能自動推動民主化,這對現代化理論是極大的挑戰.從制度基因的角度看,私有產權和經濟發展能成為孕育和推動憲政民主的力量需要滿足多個基本條件,關鍵是私有產權的所有者必須普遍具有自覺的意識,認為產權是自己的權利,而且有意願有能力去保護自己的產權,而在共產極權主義之下,這種個體自覺力量已被去化.
作者認為要讓私有產權演變成為憲政的制度基因有三個必要條件,首先私有產權必須得到系統法律和司法體系的保護,其次產權所有者的人權必須得到基本保護.否則,即始法律形式上承認私有產權,統治者只要控制所有者,就直接控制了產權,並可以透過暴力要求所有者予取予求.第三條件則是產權所有者必須至少在社區和基層,或者商會及行會,擁有政治決策權.政治決策權指的是超越私人產權的集體事務決策權.民主憲政制度的演變是自下而上的,產權所有者必須至少能在社區範圍普遍擁有集體決策權,才可能形成民主憲政的制度基因,使他們能在憲法保障的結社權範圍內形成更大範圍的集體決策,從而保護他們的權利.
因此在這個基礎上,作者接著就要開始分析台灣威權體制轉型到民主憲政政體的成功,與何以中國在有了接近現代產權,市場基礎上的改革之後,卻依然走向極權主義的回頭路.作者首先提出了幾個台灣轉型成功的幾個流行解釋.第一種解釋基於現代化理論,認為台灣建立憲政是經濟發展的結果,在台灣的經濟發展中,以私有產權為基礎的中產階級成為支持憲政制度轉型的制度基因,與之相比,中國的經濟發展雖然產生了很大的私有部門和中等收入群體,但這些群體在各方面的自主性都受到極大限制.人權不斷受侵犯的私企業主不僅戰戰兢兢,馬雲就是一個例子.而企業的最終控制權往往並不在企業家手裡.許成鋼強調若不分辨兩岸制度所有制的實際機制,不看經濟發展中個人的權利,不分辨經濟如何發展,就籠統斷言經濟發展會導致民主憲政,會產生嚴重的誤導,所以那些曾對中國可能會伴隨經濟發展變成民主制度的錯誤期待,主要就源於這類抽象的論斷的誤導.
第二種解釋強調威權領導人蔣經國和李登輝個人的作用,認為他們個人的遠見和魄力起了決定性作用,但更重要的基本史實是結束台灣的威權制,建立憲政和民主制度,是個漫長且充滿不確定性的多階段的過程.其過程的每一大步都不是政治強人主動策劃的,而是在強大社會壓力下,政治強人或順應潮流,或被迫,逐步而為的結果,當然根本的制度因素在於國民黨雖是個威權政黨,但因為未能走進極權主義的領域,所以保留了些許多元化的可能性.1980年代後期起,國民黨領袖面對強大的社會壓力時選擇順應潮流,在此過程中,他們努力克服國民黨維護威權制的保守派的巨大阻力,歷史事實證明強大的社會壓力是克服國民黨內保守力量的必要條件.如果沒有這些強大的社會壓力,既得利益集團也會有足夠力量逼迫停止變革,.所以在台灣得以形成推動民主憲政改革的強大社會力量,是社會中的民主憲政的制度基因演變增強的結果.
第三種解釋認為台灣成功的制度轉型是得益於儒學或新儒學.從哲學的角度.儒學真正大規模成為臺灣教育和意識形態的一部分,是戰後國民政府帶進來的,然而台灣民主憲政轉型中起作用最大的人群,大多是臺灣本地人,特別是早期的民進黨與黨外人士,雖多不是深受儒學影響的,但是他們受到日本殖民時代所帶來的基本教育觀念與立憲政體觀念的影響,開始受到儒學啟蒙,也建立了較爲前進的憲政制度概念.
從制度基因的角度解釋台灣的制度轉型,可以概要為以下四方面,第一由於中華帝制對台灣的統治較短暫,1895年台灣成為日本殖民地時,中國與台灣的制度基因不盡相同.在日殖時期台灣的制度基因更發生進一步改變,第二戰後國民政府接管台灣時,制度基因已經與中國有了顯著的不同.最大的不同是蘇聯來的極權主義制度基因正在中國大陸迅猛發展,而日殖時期的大正民主卻在台灣留下了雖然微弱但極為重要的民主憲政制度基因的根基,第三雖然國民黨繼承中華帝制制度基因的保守力量,但國民黨信奉的三民主義至少名義上把施行憲政當作最終目標,至少憲法文字上是按照憲政原理設計的.這些決定了國民黨內的保守力量從來也不能徹底消滅民主憲政的制度基因.這些與中共的情況截然不同,中共視憲政制度為敵,全面徹底絞殺有助於憲政的制度基因,包括黨內外任何主張民主憲政的人,第四來自美國的外部影響,既幫助了台灣民主憲政的制度基因的成長,也在台灣轉型時期助長了民主憲政的力量.
雖然顯得有點狗吠火車,但作者還是從台灣的轉型經驗中得出能提供給中國啟示的三點,.第一點,台灣透過民主憲政的啟蒙和實踐有了民主憲政的制度基因,其中特別重要的是個人自由和個人權利的意識,民主憲政制度的意識,以及具體的公民社會操作的實踐,社會精英和全社會民眾的普遍啟蒙,是憲政的制度基因的重要部分.第二點,私有產權,公民社會的長期發展及民間為保護產權和公民社會權利的力量的壯大,是台灣制度轉型的基礎.第三點,極權制的退化或崩潰是民主憲政制度基因獲得發展及社會上能產生民主憲政社會壓力的必要條件.而台灣從未受過極權主義統治,國民黨不是極權主義黨,最多只能稱為威權主義政黨,其中還是容忍少許的多元化,它從來沒有控制社會所有方面及所有角落,因此沒有徹底清除民主憲政制度基因得以生存和成長的機會.
最後作者表示極權制的崩潰是從極權制轉軌到其他制度的先決條件,但極權制崩潰後是否能轉型到民主憲政,取決於社會上是否存在必須的制度基因,包括普遍存在的私有產權,發達的公民社會,及關於人權,產權,法治,憲政的社會共識等.因此,若不存在這些先天的制度基因,則談要轉型成民主憲政無異緣木求魚,因此作者雖然沒有明顯的表達中國當前轉型的不可能,卻也暗示了這個極權主義制度若沒有真正自內部發展出或誘發生出相關的制度基因概念與運動,基本上是不可能有太多改變的,且他還從根本上判斷當中國經濟成放緩,因為制度基因的因素,它的經濟改革制度必然不太可能成功,因此,有可能陷入1970年代蘇聯經濟困境那樣的狀態,而為了應對這樣的困境,極權主義的暴力性將為無時不刻的在黑暗中出擊對付那些在蕭條時期不滿的個體,令其不能煽動與擅動,畢竟軍方的力量是暴力最大的支撐力量,加上固定的太子黨接班體制堵死了變革的可能,這也是中國共產黨極權主義基因必然的表現.當然以上這些都是臆測,我們基本上仍舊可以從本書的討論中得出中國共產黨的極權主義本質上近期內應該沒有任何改變的可能.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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