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義的地理學:二戰後東亞的記憶戰爭與歷史裂痕(The Geography of Injustice: East Asia’s Battle between Memory and History, Barak Kushner)

                  近日高市早苗的爭議言論,及衍生的中方強烈外交抗議,不過是東亞上空經久不散的歷史幽靈的又一次具體顯現.從參拜靖國神社引發外交風暴,日本教科書審定中措辭的拉鋸戰,到釣魚臺的領土爭端中歷史議題的被反覆提及,這些一再重複,週期性爆發的衝突,清晰表明了一個殘酷的事實:第二次世界大戰在1945年的原子彈爆炸與簽降儀式中戛然而止,但在東亞,這場戰爭從未真正結束,更未和解.

                  當我們翻開顧若鵬的"不正義的地理學",以為會見到一張關於審判,監獄與刑場的地圖場景,標記著罪與罰的落點,然而隨著閱讀的深入,經過抽絲剝繭,赫然發現這張地圖上標記的不是"正義的落實",而是"正義的流亡".這裡所指的正義,是為糾正戰爭錯誤,在二戰之後進行的東亞戰俘審判所引發的後果,與最終狀態的呈現而來,發動戰爭的國家日本,竟最先邁入經濟繁榮,而其他被侵略國家則經歷了一段相當長期的內政紊亂與內戰困苦,因此產生了戰勝者失落,戰敗者榮景的不正義現象,究其原因是戰後不曾真正的讓日本履行戰罪賠償問責的程序,加上突發的冷戰,去殖民戰爭等因素所致.

                   因此作者顧若鵬(Kushnere)認為在這張不正義地圖上,國界不是由山川河流劃定的,而是由政治謊言,選擇性遺忘與冷戰的鐵幕所強行切割.這本書的核心命題在於揭示一個殘酷的真相: 戰後東亞的"正義",從未是一個純粹的法律或道德概念,它從誕生的那一刻起,就是一場"競爭性正義"(Competitive Justice).無論是勝者還是敗者,戰犯審判都只是為了服務當下的政治需求,為了樹立新政權的合法性,為了在冷戰格局中站隊,或是為了將自身從加害者洗白為受害者.因此,當代政治人物每一次對歷史的公開表態,都不過是這場七十多年前的"不正義的地理學"所留下的迴響,這些爭端不僅是歷史爭議,更是當前地緣政治權力鬥爭中,各方反覆進行的"歷史外交儀式".

                 對作者來說,國民政府在戰罪審判過程是犯了錯誤的,以至於形成了不平等的正義.從國民政府的錯誤來看,這種戰罪問責不正義的結果來自統治者實際上需要原諒寬容戰犯來為政治需要讓位,.在戰後初期的東亞,國民政府是最渴望透過"法律"來證明自身的政權.因此國民政府對戰罪審判的態度,充滿了一種"文明的焦慮"與"時間的壓力".為了取得國際的認同,國民政府高舉"以德報怨"的大旗,這在表面上是一種儒家寬恕精神的展現,也是為了在戰後迅速穩定局勢.然而,深層的動機卻是極度現實的,缺點也是明顯的,因為政府的主張從未考量民間個體的情感認識,與肉體傷害得實際問題考量,就隨意的自作主張寬容原諒入侵者,使得許多民間人士對此不論是基於情感或基於損失來考慮都頗有怨懟,這是個人史觀感受與國家史觀間的落差起點.

                 國民政府需要對戰罪定下以德報怨為基調是從兩個想法出發.首先,它是基於一項基於國際地位的渴望與法治的演出,實際未必有什麼真心誠意.當時的中國急於擺脫晚清以來"次等國家"的標籤,並透過二戰勝利晉升為聯合國"四強"之一.國民政府試圖透過舉辦一場符合西方法律標準的審判,來向世界證明自己是一個現代化,法治的國家.然而這種"演出"與中國相關的法律資源,行政能力存在巨大的落差,造成了"司法正義"與"政治宣傳"之間的巨大鴻溝.另一個島想以德報怨需要的要點則是基於內戰的陰影與避免共產黨對於戰審問責的利用.隨著國共內戰的爆發,國民政府的優先事項迅速從對日索償和審判,轉向對共產黨的戰爭.為了軍事利益,蔣介石政權需要日本的技術,武器,甚至默許日本軍事顧問,如後來的白團的延攬.這種"利用敵人"的需求,從根本上削弱了追究正義的決心,並在政治上確立了"反共優先於清算戰罪"的戰略邏輯.

                 這場基於以德報怨出發的戰罪審判最終落入失敗.作者敏銳地指出中國傳統法治觀念,包括禮法,原則性推論正義與現代西方法庭證據標準,講求確鑿的人事時地物程序正義之間的落差,是導致審判失敗的技術原因.顧若鵬在書中揭示了中國法治中更深層的三點結構性障礙.首先是法律體系的斷裂與不匹配.中國的法律體系,即便是在民國時期引進西法,在文書證據的保存,刑事訴訟程序和對國際戰爭法的理解上,都難以應對大規模的戰罪審判.審判主要集中在南京,上海等大城市,許多發生在偏遠地區的暴行,如區域性的屠殺,掠奪,強徵勞工等情事都難以被有效納入審判系統.第二個結構性障礙則是證據的缺失與銷毀.不同於納粹德國留下了海量的檔案證據,日軍在投降前夕大量銷毀文件,加上中國戰場地域廣闊,基礎設施落後,導致大量的暴行無法轉化為法庭上"可供辨識的,可歸責於個體的"證據.這使得許多滔天大罪成為"無證之罪".結構性障礙的第三點在於證人與社會的沈默.許多潛在的證人或受害者曾是日軍的協力者,就是俗稱的漢奸,或因恐懼,或因生活困頓,為了自保而選擇沈默.而倖存的受害者往往只能指認出"日軍"這個群體,無法確指具體的施暴者.這種"個體歸責"的失敗,導致審判的正義性大打折扣.

                 國民政府的審判最終呈現出一種"虎頭蛇尾"的狀態.大量的戰犯被輕判或釋放.這種"法律上的無能"與"政治上的妥協",使得中國受害者的苦難無法在法律層面上得到完整的確認.正義不是被實現了,而是被"擱置"與"遺忘".這種法律上的失敗,為後來的中共史觀留下了巨大的操作空間.由於國民政府未能"依法""依理"清算戰罪,中共便可以宣稱自己代表了"人民真正的正義",從而為其後的政治審判提供了合法性基礎.國民政府在正義追尋上的不徹底,成為了今日中國在外交上對日本發出道德訴求時,論述中潛在的"法律真空",且因為缺乏咎責使得中共輕鬆佔領了"道德高地".

                 如果說國民黨的戰罪審判是"法律的失敗",那麼共產黨在1956年的審判則是一場"政治的勝利".但這場勝利是以犧牲法律正義,將它昇華為"階級正義"為代價的.中共徹底放棄了西方的法律邏輯,轉而採用蘇聯式的"政治改造"與"人民法庭"模式.中共審判的核心不在於"你做了什麼",也就是不關心你實際所觸犯的法律罪行,而關注在"你是否承認錯誤並感謝共產黨黨的寬大".為了達成這樣的目標,中共對戰罪戰俘的審判有明顯的兩種特點.首先,中共將日本戰犯關押了十年之久(1945-1956),這十年間進行的不是法律偵查,而是封閉式的思想教育,強調改造戰犯的入侵思維,要他們認錯,長時期的監禁創造出一種"延遲的正義".這種"延遲的正義"具有巨大的政治價值,它讓戰犯有足夠的時間被"改造",從而使審判結果變得完全可控.其次,中共將這種對戰犯的審判裝飾為一種高段的政治表演,以便利日後宣傳.當這些戰犯最終走上瀋陽與太原的法庭時,他們已經不是被告,而是"懺悔者".他們在法庭上痛哭流涕,感謝中共將他們從"鬼"變成了"人".這場審判是一場精心編排的政治劇,目的是向國內外展示社會主義制度的道德優越性,並將戰罪的根源歸結為"帝國主義/軍國主義"這個抽象概念,而非具體到個人或日本民族.

                 從國民政府與中共的戰俘戰判的差異,我們可以看出它完全揭示了中共正義觀的工具化,正義完全服從於意識形態的需要.中共的審判強調對外寬大,統戰優先,日本戰犯被塑造成"軍國主義的受害者",只要認罪即可釋放,並在回國後成為推動中日友好的棋子.這種寬大政策為中日建交鋪路,並讓中共在國際上獲得了"人道"的美名.其次同樣是對戰犯的審判,關於國民黨戰犯,中共的審判則施行嚴酷,階級鬥爭,它將國民黨戰犯則被視為"階級敵人",假設他們的改造更加困難,因為這涉及政治信仰的根本轉變,是對社會主義革命的反動.中共的審判強調以"反帝"取代"反日",顧若鵬指出中共的敘事巧妙地將"反日"的民族情緒轉化為"反帝國主義/反軍國主義"的階級鬥爭.這種轉換使得戰爭的罪責對象從"日本人民"變成了"日本統治階級",從而為日後與日本的"友好關係"奠定了基礎.

                透過這些預設的審判方向,中共成功的將歷史解釋權"國有化".官方定調的歷史敘事,如抗日戰爭是共產黨領導的勝利,日本人民也是受害者等成為不可挑戰的教條.這種單一的歷史觀,在短期內鞏固了政權,但是同時也為日後中日民間的歷史對話埋下了巨大的障礙.在當代每當日本政治人物發表修正主義言論或參拜靖國神社時,中國官方即可立即動員這種"受害史觀",將它作為外交上的"道德債權"進行訴求,形成一種持續性的"情緒勒索"關係.

                而這場戰罪審判下,日本人可以說完成了一場驚人的心理轉身,從侵略者變成了"和平主義的受害者".首先,日本戰後社會普遍存在一種心態,如果不將戰爭視為一場"為了生存/解放亞洲"的悲劇,那麼數百萬士兵的犧牲就變成了毫無意義的"犬死".這種心理防禦機制,驅使日本社會進行了一場全國性的責任切割,將戰爭責任全部推給少數被東京審判處死的甲級戰犯,以及戰時的極端軍部精英.大多數國民,甚至低級軍官,都被塑造成"被軍部拖入戰爭"的受害者.除了轉移戰罪外,另一種方式則訴諸自我受害者化.個體強調廣島,長崎的原子彈轟炸,以及東京大空襲的慘狀,將全體國民定義為"軍國主義"與"戰爭"的雙重受害者..這使得日本在道德上自認能與那些受害鄰國並立,從而獲得心理上的平衡.

                其次日本能成功的轉身還源於美國處理上的寬容.美國主導的盟軍最高司令部在佔領初期雖然進行了戰犯審判和"公職追放"(清洗戰時精英),但隨著冷戰的來臨和亞洲赤化威脅的升溫,這一政策發生了戲劇性的轉向.為了在亞洲建立反共防線,美國不僅保留了天皇體制,更在1950年代開始停止清洗戰犯,釋放並重新啟用了大量的舊官僚與右翼精英,如岸信介,這批保守勢力的復辟,使得日本未能進行徹底的戰爭責任清理.而日本在美方的指導下制定了和平憲法,在國際上塑造了"和平國家"的形象.然而這種"制度上的和平主義"卻被保守派用來迴避對戰爭的道德與歷史責任.

                第三個能讓日本輕易變身的關鍵在於已修正歷史主義來行事.日本的歷史修正主義,在當代表現為一種試圖用"交易"來"買斷"歷史責任的姿態.以在2015 年的日韓協議為例,日本試圖以資金援助慰安婦,宣稱達成"最終且不可逆"的和解,來單方面終結戰爭時期對於朝鮮婦女慰安婦的爭議.這種交易式正義(Transactional Justice)的心態,固然忽視了正義的核心是道德承認和持續的對話,但明顯的表現了日本對於戰罪和解的認識,就是只要能夠以交易交換達成文字契約的和解,就表示雙方的罪債關係在此終結,日本沒有必要始終以加害者的歷史長期捆綁自己.這種基於契約達成,即算完全切割過去,完滿了正義的思維,恰好與中國不講法律,個體賠償,而主張受害者道德絕對高地的擁有永世追索權的正義觀行程完全對立的態度與基準,也是造成東亞地區始終不安狀態諸多因素的根本來源.是以日本首相或內閣成員對靖國神社的參拜,是日本保守派持續挑戰"東京審判史觀"的核心儀式,他們試圖將甲級戰犯與一般戰死者一同奉為"國家英雄",但這種儀式,恰好是對戰後國際正義秩序的持續性否定,同時這個行為也是對中國來說,是自認永久追索權的一種明面上挑釁,因此這類行動必然引發中國的強烈反彈,使歷史議題永無寧日.

                當日本帝國崩解時,臺灣人陷入了身分認同的真空.前一刻他們還是皇民,下一刻就變成了漢奸或等待被光復的同胞.正如前面指出的,在南洋的拉包爾戰俘營,關押著中國國軍人八百壯士,而看守他們的卻是臺籍監視員.這兩群人生活在同一片土地時,這種"加害者"與"受害者","戰勝者"與"戰敗者"共存於一個島嶼的現象,是臺灣歷史記憶混亂的根源.許多臺灣家庭的長輩可能同時有被日本徵召的經歷,與被國民黨鎮壓的經歷,導致許多"個體史觀的紊亂".一個最清晰的個案例子便在拉包爾的戰俘營裡.一方面有著日本帝國下的台籍監視員執行皇軍委派的管理任務,另一端則有四行倉庫戰役中的八百壯士戰俘在執行強制勞動.這兩種不同史觀的人衍生後代現都在我們這裡.所以該如何納入兩種扞格史觀為一?因為史觀認識決定了戰責與罪咎,甚至是賠償.我們究竟該算是戰敗者或戰勝者?該賠償還是該接受賠償?誰能獲得道德高地?這個問題本來只屬個體就不容易分別,何況一但牽涉後續政治演變就更加麻煩,硬做融合的結果,大概就與上面所說的東亞歷史幽靈問題是同源的.或者如我家老人記憶中鄰人帶日本人來搜家中私藏白米,所以始終不理解當今統治者設立殖民殖時代興築水利者銅像一事那樣,矛盾衝突史觀與現實常令許多個體無所適從或是彼此對戰.

                如我提出家族曾經歷的搜索白米與日方興建水利悖論,完全能呈現出臺灣內部的記憶戰爭,臺灣經歷了兩層歷史暴力,第一層是日治時期的殖民統治,第二層是國民黨帶來的"大中國抗戰史觀"與隨後的二二八事件及白色恐怖.新政權為了建立合法性,採取了高壓手段壓制本地記憶.加上戰後臺灣沒有像德國一樣,經歷一場徹底的,全民參與的去納粹化或歷史清算過程.對於日治時期的功過,以及戰後新政權的暴力,都缺乏公開,理性的辯論與清理.這種轉型正義的缺位(Absence of Transitional Justice),使得過去的創傷無法被有效縫合,這種既沒有去殖化,也沒有殖民期轉型正義問責,加上戰後國民黨的戰罪審判最終流於形式,以至於本身就沒能改變已經存在的殖民史觀,一但再遇上了後來的殺戮,白色恐怖統治,只會更情況更加複雜,難以釐清與解釋,最終,每個個體都只會依據個人的理解,經歷,家族的記憶種種來形成個體的歷史,而這種個體的歷史認識隨侯還要再被個體,以及其後代基於現實的需要而選擇性的記憶,與選擇性的遺忘,忽略,無視,最終就成了今日的社會樣貌.由於缺乏一個包容性的歷史清理過程,歷史在臺灣變成了政黨惡鬥的工具.不同的政治勢力各自擷取對自己有利的片段,拼湊出"混種史觀",這種內部史觀混亂衝突還可能受到外部勢力,特別是中國共產黨史觀的干擾,中共試圖將臺灣的抗日記憶納入其"反帝"史觀的框架,進一步使得臺灣的歷史敘事更趨複雜與分裂.這種"內鬥外患"的史觀對立,使得每一次歷史事件的紀念都成為撕裂社會傷口的儀式,人民在混亂中難以建構統一且健康的國族認同.

                在全書的最後,顧若鵬描繪了一幅令人沮喪但極其真實的當代圖景.戰後七十年過去了,東亞的歷史問題不僅沒有解決,反而固化為一種政治僵局,成為各方反覆動員民族主義的"提款機".他驚訝的發現中,日,臺三方在處理歷史問題上,竟然走向了同一種邏輯: "歷史工具化".中國將"受害"轉化為永久的道德債權.中方對日本右翼政客,如高市早苗等言論的強硬反擊,正是這種"受害史觀"作為外交籌碼的具體應用.中國官方不打算透過法律終結爭議,因為法律會終結這種"優先主張權".只要日本不徹底的,像德國那樣懺悔,中國就可以永遠站在道德高地上轄制中日關係.這是"不正義"在當代最清晰的表現形式.日本則試圖用"金錢"買斷"責任".日本保守派持續挑戰"東京審判史觀",將戰死者定義為"國家英雄",並試圖以交易式的和解,如2015年慰安婦協議,來單方面宣布歷史終結.這種做法從根本上誤解了歷史正義的本質,正義是需要持續互動,承認與反省的過程,而非一次性的交易.而臺灣則陷入內部史觀的內戰,歷史成為區分敵我的標籤,統治者透過定調史觀來鞏固基本盤.這種內部矛盾,使得臺灣難以形成一個統一對外的聲音,反而為外部勢力提供了干預的切入點.

               顧若鵬認為東亞出現這種戰罪審判造成不正義狀態的原因在於政治野心的貧困,在於缺乏勇氣的領導層.他所謂"貧困"是指政治家們缺乏面對複雜真相,超越民族主義的勇氣和智慧.他批判政治人物寧願選擇簡單,煽情,二元對立的民族主義敘事,將歷史變成一種"愛國主義的毒品",也不願開啟一場可能痛苦但必要的社會對話與跨國協商.以至於每一次靖國神社的參拜,每一次教科書的修訂,每一次外交部的強硬聲明,都引發許多爭議,都是在別人信仰的歷史傷口上撒鹽,將歷史變成動員仇恨,而非尋求和解的工具.這種政治短視,使得當代東亞的地緣政治緊張局勢,始終與七十多年前的戰罪審判失敗緊密相連.

               本書最後對這方面的正義問題,提出了一些簡潔有力的思維路徑.關於法律審判或許可以有一個終點,但歷史正義與和解恐怕將是一個永無止境的循環過程.因為真正的和解不在於說了多少次"遺憾",而在於是否將侵略的歷史內化為國民教育的一部分,是否能真誠的面對鄰國受害者的記憶.而真正的自信不在於壟斷歷史解釋權,而在於容許不同的聲音,並將正義從"外交籌碼"還原為對"人"的關懷.真正的出路不在於擁抱哪一種極端的史觀,而在於承認同時存在著"戰俘"與"監視員"的兩種狀態,承認都是大時代悲劇的倖存者,並在此基礎上尋求共存,建構一種包容性的歷史記憶.

               "不正義的地理學"不僅是一本歷史書,更是一本關於"記憶"與"權力"的說明書,它告訴我們今天所爭吵的"歷史",往往只是過去政治角力遺留下來的殘骸.透過對這書的深度閱讀,讓我們看清了這張不正義地圖的繪製過程,國界是由政治謊言劃定的,正義在權力的邊界上流亡,而真實的個人記憶則被掩埋在官方敘事的厚土之下.東亞的歷史問題並非因為記憶太少,而是因為競爭性的記憶太多,而共同的歷史錨點太少.正如書中所暗示的,歷史從未終結.只要我們開始意識到這些"不正義"的根源,只要我們開始願意傾聽那些被官方歷史排斥的個體聲音,那道被封鎖的歷史高牆,就仍有被推倒的可能.這是一場與遺忘的鬥爭,也是一場找回真實正義的漫長旅程,目標是建立一個能夠承載多元記憶,允許差異存在的"和解的地理學".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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