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秉元作品集
既然擺了許多張五常的作品,台灣人自己寫的書也當併列,熊秉元算是多產的作者,也是台灣少數不是只寫學術論文的經濟學者,作品頗多,以前學校中沒機會上過他的課,倒是出社會以後在一個特殊的環境下上過此人的課.
這幾天剛好有一則有趣的事,新北市市長選舉中,其中某一個候選人對外舉辦徵求競選文宣標語,結果,敵對陣營的文宣人員投稿,選上了第三名,獎品是跟後選人合照,這下主辦人尷尬了,要用敵人的文宣當標語嗎?雖然得獎人已經說不用合照了,這算草船借箭嗎?還是另一種面向,更可愛,也會讓投稿的人多考慮一下.
要讓事有趣,可以擴大看,假設台北現在如果買不到新的戰機F16 C D,那麼能不能換個腦袋呢,不如去買蘇愷戰機,如果蘇愷也買不到,跟對岸買殲八如何?如果對岸不但願意賣,還願意奉送飛行員,那你接不接受.甚至包下你台北的整個國防,你接不接受.要不要順便獎賞人家合照一張?
以上,就是熊式書籍一慣的特色,現在不過拿一個新例子來說明.
再試試另一個,最近算熱門的新聞或價值爭議,我們自己嘗試一下用市場解釋.
殺人償命,好嗎?
人權團體說,應當廢死刑,主要理由有二,其一,人無權利以法令決定另一個人的生死,其二,殺不能止殺,死刑存在不見得能降低兇案發生的頻率.
從市場方式的思考簡化將以上的主張改為,其一,允不允許社會上有人可有合法的殺人執照,其二,社會上可以接受的非法殺人價格是多少?
非法殺人的價格?是,你沒看錯.殺人償命,殺人的價格就是償命.如果真像人權團體說以殺不能止殺,那麼表示什麼呢?還記得水與鑽石的矛盾吧,殺不能止殺,即指價格還不夠高,付出人命當成本,仍有人願意殺人,因此單從殺人不能止殺的條件上去想,只要能有更好的處罰方式讓殺人的成本增加,讓殺人的價格更高,那沒有沒有機會止殺?
從另一面看,如果廢除死刑,採用新的替代處罰方式卻讓殺人的價格降低,會不會造成更多兇案呢?
不妨查一下現在無期徒刑與20年以上徒刑者,實際都關了多久,這個價格如何呢!恐怕你會吃驚,另一個吃驚的應該是人權團體,可是就不知是不是高興吃驚就是了.
給特定人殺人執照該怎麼處理?這個台灣應該很有經驗.特許行業就是一例,還記得二次金改嗎?誰併誰呢?原來是送錢的價格決定的,所以該發殺人執照給哪些人?多少張?執照價格多少?但想一下歷史吧,這些特許行業的效率與市場的效率?因此如果有合法的殺人執照,應該留心貪污可能與人命地下價格的產生,比如由死刑改判非死刑該賄賂給有執照者多少錢(而且還是真實的貨幣價格).
另一種角度是,如果沒有開放合法的殺人執照,會不會有地下的殺人市場出現?比如受害人家屬雇殺手殺兇手,或是以替天行道角色出現的殺手人物,反正沒有合法的殺人執照,殺人也不會被判死刑,地下市場的以暴制暴或許會是另一種可能的出象(例如電影 克林伊斯威特拍的 殺無赦 那樣),因為殺人的價格降低了(如果沒法找到價格更高的方式),這時會有另一個價格,雇殺手的價格.
因此人權團體如果想說服社會大眾死刑該廢,最好能試著提出一個足以提升殺人價格的處份方式,因為即便能證明殺不能止殺(其實是無法證明的),那不殺會不會有更多人被殺?這是從來都沒有被列入討論考量中,也是很多人不敢想的.當然,不可能一件事就能解決所有的問題,比死刑更高價格的處罰方式,或許可以消除以暴制暴,但它可以滿足人權團體嗎?說不一定他們要的就是低價格方式,其次,比死刑更高的價格,意謂那種執照比殺人執照更貴,貪污的誘惑只會更嚴重.
這也也引出一個實際點,是大家都不知道人權團體究竟是只針對死刑,還是連比死刑價格更高的方式都反對,畢竟他們沒有表示,社會也沒有給予討論陳述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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