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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課經濟學  

一課經濟學 (pdf對岸下載點)

這又是一本舊書,初版在1946年,距今已逾60年.經過一甲子,書中所提的現象非但不落伍,還相當程度的一再於世重現,說理簡單,立場清楚,概念邏輯具一致性,可以不必讀過米塞斯,海耶克,不用看弗里德曼,甚至學校的經濟學都不用上,但建議一定要看看本書.看完後,還可以順便自行分析一下奢侈稅的問題了[資產泡沫源自貨幣問題,不思從貨幣數量解決,卻用價格管制(奢侈稅)來應對,還掛上幫助無屋者買房的名義,豈不怪哉?因為號稱幫無住屋者便宜買房有吸引經濟弱勢選票的功能,最受政治人物喜愛,不管什麼黨派都會支持,而這也出現另一個有趣的思考問題,如果一個國家的財經首長最被民眾認同的不是經長,不是財長,而是一個專門負責印鈔票的行長,這到底意謂著什麼?其次,如果一個商人,投資機客的交易流程與手段都符合法律,那又有什麼好說嘴的,雖然我也不喜歡姓趙的建商,不過硬把資產泡沫栽在姓趙,吳,蔡或是什麼媽媽這些人身上,是不對的,他們不是印鈔票的人]

對一個投機客來說,看這類的書,不是真的在做研究,做學問,而是在於我們能從學習看出某些現象問題中獲利,或避開某些系統風險.1992年的歐洲共同貨幣機制,1997年亞洲貨幣高估,2007年美國次級債,其間都有某個人或某一群人因為看出問題而獲利.

似此以自由市場作基調的論點,不論是米塞斯,海耶克,赫茲利特,弗里德曼,都發紉於對虛枉道德主義破解,在於對所謂公平,正義的質疑與檢驗.有興趣者可以同時參考弗里德曼的著作 "選擇的自由" 第五章 生而平等,內容簡單,但個人認為它是相當重要的一個部份

某個時間,A發現某件事是錯的,對X造成了傷害,於是A與B商量,並且立法,企圖保護X,降低X受的傷害,,而立法的結論是,C應該為X做些什麼,或者C與A,B該為X做些什麼.這是C就是福利人士,公平正義的論述者,道德論者所聲討的對象.

1883年 Willian Graham Sumner提出這個概念時,是要提醒世人注意一個被遺忘的人,C.

不過,一百年後,這個被遺忘了的人被換成了,X.

C被政治壓制,必須一再被要求付出,還常被貼上標籤.於是就再一直補貼幫助X的情況下,C還是不得正名.

以時事為證,舉一個簡單的例子.

最近統一發票的最高獎項,由200萬提高到1000萬,本來不是一件壞事,但被某些人抗議了.

眾所知,發票給獎金,無非是增加民眾索取的誘因,交易證明,對稅收增額可能有正面影響.因此,頭獎該不該由200萬提高到1000萬,應該只有誘因效果能否增加的考量.因為稅收增加,各種支出比例即使不變,都會相應增加,包括社福支出.

但某X說,獎金提高了,人們都不捐發票了,X的經費來源減少了.

某C的經費與全社會的社福支出,何者為多?只是因為這些錢不是單給X,它就是壞事嗎?為什麼社會必需應小屈大,明明是好事,因為不獨給X,他就是愧對弱勢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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